近日,宿遷市市場監管局與市教育局聯合發布《關于在全市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禁止銷售“辣條”類食品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內一律不得出售“辣條”類食品。“辣條”類食品是高鹽、高糖、高脂食品,長期購買食用此類食品,不利于青少年生長發育。
《通知》要求,全市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內已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經營者在原食品經營許可有效期到期后,一律不再準予有效期延續,予以注銷。今后,全市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內一律不得新開設從事食品經營的超市、小賣部等食品經營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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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涂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