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暑期交通安全 請戴好頭盔“規范”出行
2024年07月01日08:33 來源:宿遷市廣播電視總臺
暑假到來,孩子們外出游玩的機會隨之增多,交通安全問題也變得尤為重要。那么,暑期,該如何消除學生交通安全隱患,保護自身安全呢?
連日來,記者跟隨交警部門一起走上街頭,重點檢查未成年人的交通違法違規行為。
不僅在檢查現場,不少市民也表示,日常出行時,發現有青少年存在未達規定年齡駕駛自行車和電動車、騎電動車時不佩戴頭盔,甚至違規載人,逆行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
宿遷市交警支隊二大隊一中隊三級警長黃德斌說:“很多學生比較年輕,他不愿意受束縛,他們騎車時候不戴頭盔,還有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這種情況也存在,駕駛自行車需要年滿12周歲。”
交警介紹,青少年交通安全知識相對匱乏,在道路出行當中,為所欲為的情況并不少見,交通事故也不在少數,主要以“鬼探頭”、未達法定年齡騎車等居多。2023年8月,湖濱新區一處路口,15歲的王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載著14歲的楊某在機動車道內隨意穿行,與一輛白色轎車猛烈相撞,兩人被撞翻滾數圈后倒地不起。交警認定,王某承擔事故同等責任。日常生活中,除了孩子自身要加安全防范,作為家長,一定要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給孩子樹立好的榜樣,加大對孩子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
宿遷市交警支隊二大隊一中隊三級警長黃德斌說:“在過馬路時,一定要走斑馬線,不要跨越交通護欄、護網和隔離帶,同時做到不闖紅燈,走路的時候,要專心,注意觀察周圍的情況,切忌東張西望。特別提醒幼兒,切勿在道路的周邊玩耍、逗留,以及突然沖出道路。”
交警提醒,按照我國法律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同時,電動車后排只能乘坐十六周歲以下的孩子,而且騎行、乘坐過程中要佩戴安全頭盔,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機動車的副駕駛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