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法妨礙執行 罰款3萬元!
2023年08月28日08:18 來源:宿遷廣播電視總臺
在法院執行案件過程中,有的被執行人態度蠻橫,甚至以暴力抗拒執行,嚴重阻礙了司法工作的正常開展,損害了司法權威,最近,宿遷就發生了這樣暴力抗法的事件。
8月21日,宿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來到一起涉案房屋現場,對該房屋進行強制清空并交付,此時,被執行人王某某不但不配合法院執行,還對執行干警進行辱罵、推搡。
宿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一級警員邵勇說:“大概說的原話,類似于你要敢動手,我就讓你吃不了兜著走等等的一些話語,嘴里也有點不干不凈,對我們的干警也有言語上的侮辱。”
原來,王某某將其名下位于宿城區靳塘小區一住房,抵押給宿城區某公司,借款60萬元。借款到期后,宿城區某公司經多次催要無果后訴至法院。訴訟過程中,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于2022年11月30日前還清本息,但到期后王某某未能按協議履行,公司遂向宿城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宿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員額法官尚金光說:“當時他說沒有地方住,王某某說,我向你們法院書面保證,只要拍賣成交以后我就自動搬離,結果拍賣成交以后,他不履行承諾,就出現了我們當天執行現場拒絕執行干警進入房屋,并與我們執行干警發生肢體上的沖突。”
宿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一級警員邵勇說:“執行人的情緒逐漸激動起來,并且手部有一些用手指人的動作后續進行,后續就變成了推搡。在發現他有這個動作之后,我們立即根據執行預案,對被執行人采取了強制控制措施。在控制被執行人的過程當中,也造成了我們干警身上有部分的抓傷。”
隨后,被執行人王某某被傳喚至宿城區人民法院。經司法人員說服教育,王某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具結了悔過書。
宿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員額法官尚金光說:“因為王某這種行為已經屬于妨礙執行公務,情節已經比較嚴重了,報請我們本院合議庭研究以后,處以了3萬元的罰款,并予口頭的訓誡。”
法官提醒,法院生效裁判具有強制執行力,相關當事人必須自覺履行,任何擾亂司法秩序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