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賣出十倍高價!查!
2022年12月23日08:53 來源:宿遷市廣播電視總臺
近期,出現發熱癥狀的市民在不斷增多,正是需要全社會攜手,共渡難關的時候,卻有個別不法經營者借機炒作、哄抬價格。近日,有市民向記者舉報,市區金陵名府附近一個藥店,存在銷售高價藥現象。一起跟隨記者去現場看看。
記者:“有發燒的藥嗎?”店員:“十塊錢一袋。”
中午十二點,記者來到了市民所舉報的藥店,商家正在把瓶裝的藥片分在一個小袋子里,每袋大約是十粒。據了解,一瓶一百粒裝布洛芬大約在八塊錢,平均一粒0.09元。而他們所銷售的布洛芬在一元一粒,遠超正常的價格十倍多!
隨后記者又走訪了多家藥店,發現很多藥店當得知是來購買發燒藥的時候,都是主動免費提供給市民。并沒有出現加價銷售藥品的現象。
記者:“有退燒藥沒有?”店員:“有免費領的,你登記一下。”
針對滋生藥房的加價售賣的情況,記者聯系了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說明了相關情況,隨即執法隊員來到該藥店。
執法人員到達現場,店家開始謊稱沒有買過十塊錢一袋的藥,在記者拿出之前購買的視頻和交易記錄后,店主仍然百般辯解。
店主說:“上午的時候,因為來的人比較多,可能分的不是太仔細。但是我們核算成本就是五塊錢一份。進價之前的時候是八塊多錢一瓶,一瓶是一百粒,現在進價是二十幾塊錢。”
當執法人員要求查看進貨單和進貨價格時,店主以各種理由推脫。
對于店主私自加價售賣藥片的行為,執法隊員現場進行了調查取證,并對店主進行了批評教育。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關于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違反國家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表示,已經著手對該藥房進行取證調查,后續查實將嚴肅處理。
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有證據過后,我們根據證據來對照規定做這個事情,有視頻有票據和買的數量,根據這些情況,來進行評判,看它具體怎么做。”
同時,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價格飛漲的防疫物資如果可以撥打12315熱線反映,或者登錄全國12315平臺網站、小程序、公眾號進行舉報投訴。
最近幾天,我們報道了多家愛心藥店免費向市民發放退燒藥,滿滿的正能量讓我們心里暖暖的。部分藥店借機高價賣藥的行為,不但擾亂了市場,更擾亂了人心、擾亂了防疫大局。希望相關部門加大排查力度,依法嚴懲此類行為,市民朋友如果遇到相似情況,請及時向監管部門舉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