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離人員 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2022年12月09日08:57 來源:宿遷市廣播電視總臺
12月7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公布《關于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其中對核酸檢測、隔離方式等工作提出十個方面進一步的優化要求。那么,按照“新十條”中的要求,哪些人員需要居家隔離?市民在進行居家隔離的時候,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記者了解到,根據最新發布的優化疫情防控“新十條”要求,需要進行居家隔離的適用對象主要有未合并嚴重基礎疾病的無癥狀或癥狀輕微的感染者;基礎疾病處于穩定期,無嚴重心肝肺腎腦等重要臟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療情況的感染者。
市傳染病醫院院長張士兵說:“居家隔離期間要加強監測,隔離期的第6天和第7天,(連續兩次且)間隔24小時核酸檢測的(抗原)Ct值大于(等于)35的,可以解除隔離,病情加重時要及時轉移到定點醫院進行治療。對于具備隔離條件的密切接觸者采取5天居家隔離,也可以自愿選擇集中隔離,第5天核酸陰性后解除隔離。”
“新十條”下,居家隔離人員具體如何做呢?
市傳染病醫院院長張士兵說:“在居家隔離期間,醫學觀察要進行每天早晚各一次的體溫檢測和自我的健康監測,并將監測的結果主動報告至社區的醫學管理人員。居家隔離人員要嚴格做到不外出,拒絕一切探視,就醫等確實需要外出的人員,經所在社區醫學管理人員批準后,方可外出,但這時候需要安排專人專車全程做好個人防護,實現閉環管理。”
專家介紹,符合居家隔離條件,但是不具備單獨居住的人員,其日常生活、用餐盡量限制在單獨房間內,其他人員不得進入隔離房間,隔離房間內活動可以不戴口罩,離開隔離房間時需要戴口罩,要做好個人的日常衛生和消殺工作。同時根據相關防控的要求,要配合工作人員完成核酸檢測,抗原自測和結果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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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思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