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網店銷售假冒的“2B”鉛筆 被處罰金5000元
2022年04月25日17:59 來源:西楚網
原告系第1540845號“ChungHwa”英文商標、第19710號“”圖案商標、第381104號“中華”文字商標的獨占許可給使用人,上述商標的核定使用商品包括繪圖筆、曬圖筆、速寫鉛筆。被告某網絡平臺店鋪銷售的2B鉛筆外包裝上及筆桿上均有中華、ChungHwa圖樣,被控侵權產品外觀粗糙、印字不清晰、印距不規范、防偽標識不符,經原告公司鑒定,系假冒本公司注冊商標的產品。原告訴請要求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
據了解,被訴鉛筆外包裝及筆桿處所使用的圖樣,與第1540845號“ChungHwa”英文商標、第19710號“”圖案商標、第381104號“中華”文字商標構成相同,且經宿城區人民法院當庭核驗,該鉛筆所附防偽查詢電話為空號,故被訴鉛筆屬于侵害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判決某淘寶店鋪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5000元。
【案件警示】銷售者銷售不知道是侵權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否則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中,因被告某網絡平臺店鋪僅提供網上進貨的訂單,不能證明被告銷售的鉛筆系購自有授權的主體,亦不能證明被告在銷售前對涉案商品的權利狀況盡到了審核義務,法院對其銷售侵害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行為予以認定并判決賠償。本案系網絡銷售引發的侵權案件,和線下銷售者相比,網絡銷售者應盡到的審慎義務和線下銷售者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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