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宿遷市這些地方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021年12月18日08:55 來源:宿遷市廣播電視總臺
接近年底,煙花爆竹燃放進入高峰管控期。為進一步加強管理,減少環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最近,宿遷市公安局、應急管理局等相關部門聯合發布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公告。一起來關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宿遷市市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宿遷市從2019年12月15日零時起,對市區規定區域、地點和時段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今年,宿遷市關于煙花爆竹禁燃相關規定如下:
1、全天候禁燃區域
市區通湖大道、環湖大道、學成路、西楚大道、北京路形成的合圍區域內,禁止任何時段燃放煙花爆竹。
2、全天候禁燃地點
上述合圍區域之外,車站、碼頭、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高鐵商務區、文物保護單位及附近50米范圍內、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和儲存單位及附近200米范圍內、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山林等重點防火區,以及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及附近100米范圍內,禁止任何時段燃放煙花爆竹。
3、其他限燃區域和時間
在全天候禁燃區域和地點之外的其他區域,中考、高考、國家公祭日、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以及每日的二十二時至次日六時期間(農歷除夕至正月初五除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4、違法行為查處
凡違反本公告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安機關將依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并給予處罰;應急管理、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部門,將根據各自職責,依法查處違法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
同時,市民如果發現相關違規行為,可以撥打“110”報警電話、“12345”市民服務熱線,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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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杜亞男/二審:湯娟/終審:馮波
作者:萬蒙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