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互聯網的高速發展,網絡交易安全等問題也日益凸顯。7月5號,宿豫區法院判決一起電信網絡詐騙案,多達20人的詐騙團伙分工協作,搭建網絡平臺設置“雷臺”陷阱,造成多人受騙,騙得金額高達1800余萬元。
廣東省的何某某平時喜歡上網,在2019年9月的一天,他偶然發現利用網絡平臺“粉絲”打賞功能,可以賺錢。被告人何某某說,“手里有粉絲的這些人,他會需要這種平臺去推廣,那我就從中去賺取這個手續費。”
為了獲取巨大利益,何某某通過網絡購買一套“雷”源代碼,搭建詐騙平臺,并找來了同伙李某、朱某、蒙某某等人,共同實施“雷臺”詐騙。
通過微信、QQ聊天、瀏覽網頁等方式,掌握了利用支付陷阱平臺詐騙的方法,發布該平臺提取的二維碼,被害人掃碼付款時顯示支付金額為5至8元不等,但支付平臺發起支付申請金額擴大100倍,實際支付金額為500至800元不等。
為了能吸引更多的人上當受騙,“推手”們不再滿足“粉絲打賞”功能,還在微信朋友圈中上傳色情暗示照片,大量添加微信好友,誘惑被害人上鉤。
由于“雷臺”的鏈接金額僅幾元,加上眾多“推手”的推廣,導致許多被害人點入并被騙。截止到2020年1月份,何某某、朱某、閆某某等20人詐騙團伙,通過“雷臺”騙取款項共計1800余萬元,其中就有不少宿遷的受害人。2021年7月5號,何某某等人被宿豫區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2年9個月至1年不等,并處相應罰金。
法院工作人員提醒,當前電信網絡詐騙高發,市民們一定要遠離色情、賭博等誘惑,提高防騙意識。一旦遭遇網絡詐騙,應盡快、盡量多保留聊天記錄、匯款轉賬憑證等證據,并立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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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杜亞男/二審:湯娟/終審:馮波
作者:宿豫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