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理案件往往需要一定的程序和周期,而在宿豫區刑事速裁中心,最近集中審理了9起案件,并當庭宣判,平均一案用時不到6分鐘。9名被告人均服從判決不上訴。一起來了解一下。
被告人祁某今年二月份飲酒后駕駛一輛摩托車,正好被路邊的交警攔截查獲,隨后被依法起訴至法院,涉嫌飲酒駕駛罪。集中審理現場被當庭宣判。
“一共經歷了3到4天時間,這種速度快,也為我們節約了更多時間,判的結果我們也非常服從。”被告人祁某說。
本次公開開庭審理的9起案件,均為4月12號周一進行立案;周二完成送達工作,被告人認罪認罰;周三審判人員實體審查,書記員作庭前準備;周四集中開庭并當庭宣判;周五完成結案,移交公安機關執行。案件審結效率大大提高。這也是自宿豫區法院刑事速裁中心成立后首次集中審判的案件,9起案件總用時50分鐘。
記者了解到,本次集中審理,相較于傳統的判決文書,刑事速裁案件的判決書有了很大變化,改變以往錯綜復雜的段落式的書寫模式,而是采用表格的方式。
“這種判決書,比如說對于被告人的身份情況,還有檢察機關提起公訴,還有被告人的犯罪的一些構成,還有量刑的情節,都是看起來比較突出,一目了然的。”宿豫區法院立案庭審判員于海秋說。
據了解,宿豫區法院刑事速裁中心適用范圍為:危險駕駛、交通肇事、非法拘禁、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尋釁滋事、妨害公務、偽造印章等犯罪情節較輕的刑事案件。案件審理流程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以速裁案件促進法院審判質效的整體提升。
“傳統的速裁案件審限是10天,我們這樣設置這樣的審判流程,就可以在5日內審結,庭審減少了程序,減少了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這樣兩個程序,但是在減少程序的同時,沒有減少被告人的權利,提升了審判的速度。”宿豫區法院立案庭審判員于海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