鸚鵡因為能說會道可被馴服等特性,成為了許多愛寵人士的不二選擇,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鸚鵡都可以被隨意買賣和喂養,3月3日,宿城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案件,這也是全國首例。
34歲的鐘某某是宿遷本地人,平時喜愛飼養一些小動物。他在微信朋友圈和微拍堂小程序中,看到羅某某出售一些好看的鸚鵡,鐘某某非常喜愛,便于2017年10月25日以928元的價格向羅某某購買了一只和尚鸚鵡,經鑒定,該鸚鵡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鐘某某了解到,羅某某是非法人工繁育了這些鸚鵡,也屬于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由于對這些鸚鵡愛不釋手,通過微信等小程序從羅某某處購買和尚鸚鵡、綠頰錐尾鸚鵡、折衷鸚鵡共6只。
2021年2月5日,宿城區檢察院以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對鐘某某提起公訴。鐘某某系自首,且鸚鵡系人工繁殖且均已被救助,檢察機關提出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的量刑建議。羅某某被另案審理。
駱馬湖流域環境資源法庭主審法官葉春花說:“這些動物它本身是在大自然的環境當中,參與到整個外環境的生物鏈當中,當你出于自己喜好把它進行飼養在籠中的時候,它無法參與到外環境當中,破壞了整體的生態平衡。”
記者了解到,3月1日開始,《刑法修正案(十一)》將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修改為“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本次案件為全國首例判決。
據駱馬湖流域環境資源法庭主審法官介紹,買一只這種鸚鵡就已經達到刑事訴訟的標準。
開庭時,郵政管理部門、13家快遞企業負責人到庭旁聽庭審,現場接受法治教育,并表示將加強快遞監管,加強對快遞從業人員的教育和管理。
提高法律意識,不做違法亂紀的事情,希望廣大市民可以多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做文明懂法的好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