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車要不得。前兩天,宿遷交警在埠子鎮就碰到這么一位膽大的司機,同人同車居然兩次酒后駕駛,連衣服都沒變!
上午11點鐘,市交警支隊五大隊龍河中隊民警在埠子鎮和平北路例行檢查時,由南向北行駛,突然間車子停頓了一下,后來車向后倒。
民警見狀后,立即驅車上前查看,這可讓對方徹底慌了神。
市交警支隊五大隊龍河中隊民警張肅說:“等我們車子到他車跟前時,我第一眼,這輛車怎么這么眼熟,然后我又下車打開車門,看到對方駕駛員的時候,一看這駕駛員更眼熟了,當時一開始我還沒有想到,駕駛員我是在哪里見過?!?/P>
果不其然,就在民警讓駕駛員梁某出示駕駛證時,對方開始支支吾吾,怎么也拿不出相關的證件來。
市交警支隊五大隊龍河中隊民警張肅說:“駕駛員說駕駛證被吊銷了,這下我才想起來,駕駛員是1月5號,就是這個月,因為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也是被我們中隊查獲,當時也是我查的?!?/P>
原來前不久,梁某晚上辦完事喝了不少酒,事后僥幸駕車上路,被吊銷了駕照。不料,時隔20天左右的時間,居然又撿起了這份“僥幸”,結果碰到了同一位民警。
市交警支隊五大隊龍河中隊民警張肅說:“駕駛員就說他老婆生病了,說他心急,我說你心急,你覺得有事,你可以讓其他人駕駛機動車啊,你自己沒有駕駛證,肯定不能駕駛的。他將被依法處罰1000塊錢,并處拘留。”
還是那句話,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如此僥幸的心理肯定要不得,希望,這次兩次教訓能夠讓梁某得到深刻反省,守法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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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思鑫 ,見習 陳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