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豫區人民法院調解了一起案件,80歲老人兒子因車禍死亡,而賠償款卻被孫子、孫女牢牢攥在手中,經過法官、律師和人民調解員的共同努力,矛盾得以化解,賠償款也終于打到老人的手中。
2019年4月,大興鎮老人張某某的二兒子趙某某在南京因交通事故死亡,根據事故認定及法院審理,趙某某的親屬獲得105萬元的賠償款,在扣除支出的費用及償還債務后,剩余的80余萬元便由趙某某的兒子和女兒保管。奶奶張某某認為,作為死者母親也享有相應的份額,便向孫子孫女提出分配賠償款,可因為老人張某某長期與三兒子居住,與二兒子家親情平淡,提出的要求直接遭到了孫子、孫女的拒絕。
老人張某某沒有得到應得賠償款,便找到了社區進行調解,在社區、司法所、法院人民調解員的幾次調節未果的情況下,今年5月,張某某一紙訴狀將她的一個孫子和兩個孫女共同起訴到了法院。宿豫區法院受理該案后,考慮到原、被告之間的特殊關系,在詳細了解案情的情況下,并沒有直接進行開庭審判。
宿豫區法院希望能從根源上化解雙方矛盾,于是繼續組織司法所、社區人民調解員以及法庭審判員等分別約見被告了解當事人的真實想法,甚至跑到南京某大學對張某某的其中一位孫女做思想工作。“因為當時疫情還沒有完全緩解,(張奶奶孫女)她進出校園也都不方便,不方便來到法庭過來開庭過來調解,我們審判員就共同到南京去,當面做來做她的思想工作。”宿豫區法院法官助理王雷說道。
經過幾番語重心長的調解,最終原、被告雙方在當地司法所及雙方律師的配合下,達成了調解協議,三被告合計給付原告110710元。在法官、律師和人民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該案終于圓滿結案。目前,該筆款項于11月13號匯入原告張某某的賬戶。
編后:少一些冰冷的判決,多一些司法的溫情,我們也希望在司法允許范圍內,能有更多人情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