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宿豫區法院執行局強制執行查封了湖濱新區的一處房產,進行網絡司法拍賣,用于償還給原告。而這次強制執行的起源,是一起八旬老母狀告親生兒子的案件。
九月十八號上午,記者同宿豫區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來到湖濱新區一小區,對被執行人王某龍的房屋進行強制執行,清空房間后貼上封條。工作人員介紹,本案原告黃某某今年八十三歲,與被告王某龍是母子關系,2018年家里老宅被征收,因為王某龍和母親黃某某的關系不是很融洽,王某龍將母親安頓在出租屋后,竟然獨自簽字拿了拆遷款。
母親黃某某找到兒子要求分割拆遷款,遭到拒絕后,一氣之下便和兒子“對簿公堂”。“本案應該說是一個家庭糾紛,是對于老宅子的宅基地的拆遷款項,各方主張各自的份額,最終經過法院審理,判定兒子王某龍應該賠償給母親黃某某十四余萬元。”宿豫區法院執行局執行員蘇丹說道。
2019年7月30號,法院判決書生效后,王某龍卻一直沒有履行法定義務,經法院工作人員多次協商未果,遂決定進行強制執行。拍賣后所得款項,法院將依法進行撥付給申請執行人黃某某,剩余款項將退還給被執行人王某龍。法院提醒,被執行人一定要按照判決書規定的期限履行法定義務,拒不履行義務會被列入黑名單成為失信人員,將對自己造成諸多不便。
編后:百善孝為先,拿了老房子拆遷款卻拒絕分給母親,這種事真的不應該發生,幸好有法院的強制執行給老人找回公道。希望王某龍好好反省,對母親多一分善待、多一點孝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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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