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農民來說,土地可以說事關一家人的口糧和收入,可是宿遷泗洪上塘鎮陳吳村高某金兄妹家有6畝農田,被同村村民強占19年,還改成了魚塘,怎么要都要不回來,這怎么辦?
前兩天,泗洪法院執行局20多名民警到上塘鎮陳吳村,強制執行了一起土地侵權糾紛案件。被執行人高某違法強占的6畝多農田被恢復原狀,歸還申請執行人高某金兄妹。
宿遷市泗洪縣人民法院執行員李響說:“原告與被告之間的土地糾紛一案,我們法院在立案以后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以及張貼了搬遷公告,被執行人未能主動將上述土地交還給執行人。”
這次強制執行的緣由,還要從10多年前村民高某金、高某華、高某妹、吳某仙四兄妹與該村村民高某之間的糾紛說起。1998年,高某金兄妹父親賒欠了高某兩頓肥料,因為肥料款無法及時歸還,就用土地產出進行補償。
宿遷市泗洪縣上塘鎮陳吳村村民高女士說:“2001年的時候,我的奶奶把我家的地給了他三畝給他先種,抵化肥錢。2005年,我父親生病回來,被告告訴我父親,三畝地不夠抵化肥的錢,我父親又找別人要了三畝多地給他種。”
就這樣6畝農田就交給高某種植,補償肥料款。等到2008年,大致計算以后,高某金兄妹想要回農田。
宿遷市泗洪縣上塘鎮陳吳村村民高女士說:“我父親找村里書記調解,讓他把地還給我們家,調解的時候說我父親少他三千二百塊,利息漲到三千二百塊,那時候我父親沒有同意,后來2009年我父親就去世了,土地就一直被他占著。”
父親去世以后,這6畝多農田雖然多次索要高某就不歸還。不僅如此,讓高某金兄妹更氣惱的是,2019年4月份,高某竟私自將涉案耕種土地改成水塘,無奈之下,高某金兄妹拿起法律武器維權。
宿遷市泗洪縣上塘鎮陳吳村村民高女士說:“因為我們好好的地不能改成魚塘,等到5月份的時候我們就去起訴,就是恢復土地原狀,把地還給我們,歸還給我們。”
去年6月份,宿遷泗洪法院受理此案,依法審理判決高某將涉案土地恢復至原耕種狀態,返還給高某金等人,可是高某一直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決。法院執行人員多次上門協調,將涉案土地返還給高某金兄妹。
宿遷市泗洪縣人民法院執行員李響說:“2020年3月份的時候,我們將上述土地清空,并交付給了申請執行人高某。”
本以為事情到此就畫上句號,但令人沒想到的是,高某竟然再次強占涉案土地。無奈之下,高某金兄妹再次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強制執行現場,歷經2小時作業,水塘被回填完畢,高某強占的6.2畝農田恢復原耕種狀態,并追究高某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責任。
被執行人高某說:“我擅自把土地改用,不知道擅自改用是違法的,現在通過法律認識到自己錯誤的情況。”
法院判決不是兒戲,強占他人土地行為不僅破壞鄰里和諧,而且涉嫌違法,我們也提醒那些懷有僥幸心理的侵權者能夠迷途知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