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月19號開始,我們欄目持續關注了宿遷6歲男童游泳館溺亡事件。那么,從孩子發生溺水到現在,已經10多天過去了,事件的相關調查處理情況如何呢?一起來看記者報道。
7月30號上午,在宿遷碧桂園的菲特尼斯健身游泳館,門口仍然拉著警戒線,游泳館沒有對外開放。記者查閱資料發現,過去3年來,涉事游泳館在市體育局多次例行檢查時,都被發現存在“未按要求配備救生員、急救藥品和救生器材”等安全問題。溺亡兒童大伯張先生曾表示,看到侄兒溺水的監控,發現涉事游泳館的安全管理不到位。
張先生說,侄兒溺水后掙扎了十多分鐘,一直沒有安全員進行安全巡視。記者查詢發現,涉事游泳館還因為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被相關部門處罰過。
溺亡兒童家屬介紹,這家游泳館開業四年多,知名度比較高。今年夏天開設了游泳課程,怎么也沒想到,孩子報班第一課就發生意外。
溺水事件發生后,蘇宿工業園區成立應急處置小組,責令該游泳館停業整頓,涉事健身公司責任人吳先生和游泳教練配合園區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在事故調查組出具的《菲特尼斯游泳館“7.18”淹溺事故責任認定意見》中,寫有初步查明事故發生是由于健身公司經營管理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違規聘用人員從事教練和救生工作,“現場履職不到位”。對此,記者也從溺亡男孩親屬方面得到了證實。
《事故責任認定意見》顯示,宿遷菲特尼斯有限公司要對該起淹溺事故“負全部責任”,相關人員涉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將依法移交司法機構追究責任。
溺亡孩子的親屬表示,對于這個速度應該還是可以接受的,父母急切地想把孩子的后事處理完,能夠早日該宣判的宣判,該伏法的伏法,該賠償的賠償,就可以讓孩子的父母進入下面的生活。
兒童安全容不得半點馬虎,我們也希望相關部門嚴肅處理這件事情,相關經營單位也要嚴查自身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對于后續結果,我們欄目還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