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栓里的水,原本是火災時的“救命水”,可卻成了一些人隨意盜取的“免費水”,6月10日上午在蘇宿工業園區紅海大道上,一輛灑水車公然停在路邊從市政消防栓里取水。
10日上午,銀控自來水公司稽查人員巡查到蘇宿工業園區紅海大道時,發現兩輛灑水車停在路邊,其中一輛正在對綠化進行管養,另外一輛則停在消防水栓旁上水,稽查人員隨即上前查看。“我們發現了一輛私人灑水車輛在私自接通路邊紅色市政消防栓用水,我們就下車到現場,拍照取證,現場發現違章用水情況下,我們就讓他停止。”宿遷銀控自來水有限公司稽查部稽查員苗帥說道。
據了解,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存在紅、黃兩種顏色的消防栓。這兩種消防栓在沒有獲得允許之前都不允許私自使用。“紅色消防栓我們只允許在應急消防使用,黃色消防栓都是我們定點對于綠化管養單位定點水表計量使用,在日常生活當中,我們不允許任何單位以及個人私自開啟路邊消防栓用水,需要向我們主管部門申請。”宿遷銀控自來水有限公司稽查部稽查員苗帥說道。
而被發現的這輛車牌號為蘇NDB787灑水車,私自從消防栓取水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上周六剛被查處過一次,經過調解后補交水費承諾不再私自使用,沒想到再次私開被發現。“該車輛共計發現三次,每次該車輛在十噸水左右,共計三次三十多噸水。”宿遷銀控自來水有限公司稽查部稽查員苗帥說道。
對于私自從消防栓取水的行為,《江蘇省城鄉供水管理條例》也有明確的規定進行處罰。“對于單位私自接通市政消防栓用,處以三千以上兩萬以下的罰款,對于個人就是兩百以上一千以下的處罰。”宿遷銀控自來水有限公司稽查部稽查員苗帥說道。
據了解,私自取水的灑水車屬于宿遷市恒祥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由于司機多次私自打開消防栓用水,情節比較惡劣,稽查人員已經報警。目前,蘇宿園區公安分局已介入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
編后:市政設施屬于公共財物,私人不得擅自使用,就算需要也必須經過合法合規的手續。希望本次查處真的能給當事單位起到警示作用,切記一切不合法的占便宜只會自食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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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