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號下午6點多,一名黑衣男子隨手將一輛停放在宿城區王官集鎮上某商場門口的電動車給推走了,這輛正是余女士的電動車。
車主余女士:“6點半到那的,我就把車鑰匙拔了,車子給停在門口了,我就進去了,我到(晚上)7點半下班的時候,出去車子沒有了,我說我車子呢?”
受害人余女士:“調(監控)到6點的時候,車子還在,調到7點,車就沒有了,然后我就一點點找,在6點24分的時候,車子就被一個人給推走了。”
確定自己車子是被偷了,5號上午,余女士便報了警。
宿城公安分局王官集派出所副所長唐文軍:“我們調閱監控后,發現是一個下身穿牛仔褲,上身穿黑色皮夾克的一個男的,因為電動車沒上鎖,直接就推走了。”
監控顯示,嫌疑男子當天下午6點多,經過商場門口時,一眼看到了余女士新買的這輛電動車,隨后在商場門口徘徊一段時間后迅速出手,淡定地將車輛推出了監控區域,民警分析男子對周邊路況熟悉程度,推斷很有可能是本地人作案。
然而,當民警搜查時,發現嫌疑人唐某家中僅有的一輛電動車的顏色、品牌標識和報案車輛并不一致,就連余女士看完后也表示這不是自己的車輛,不過,經過仔細辨認,民警還是發現了貓膩。
宿城公安分局王官集派出所副所長唐文軍:“把被害人電動車的后擋泥板,牌照、油漆顏色,自己在家全給改變了,用墨水把后面本來是銀色的部分給涂成了黑色,本來受害人的車是歐派牌的,他給換成了一個雅迪的。”
最終,在大量事實證據面前,嫌疑人唐某承認了自己的違法事實。
宿城公安分局王官集派出所副所長唐文軍:“(嫌疑人)平時就比較游手好閑,看見人家電動車沒鎖的就直接給拖走了,準備用于自己騎的,又怕被人發現,就把電動自行車我們能看出來的標志,自己就給更換了。”
目前,嫌疑人唐某盜竊的車輛正在進行價格鑒定,如果達到起訴標準,唐某將因涉嫌盜竊罪,被警方依法起訴,后期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者拘役。
編后:偷了別人的車輛,還想著法更換標識準備自己用,唐某這如意算盤打得倒是精明,但終究還是掩耳盜鈴。我們也提醒廣大市民,停車落鎖,務必看管好自家財物,以免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