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屬于危險物品,沒有相關的運輸許可和資質是不允許隨意運輸的,可有人卻抱有僥幸心理,試圖通過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來賺錢,這不,11月5號上午,在宿遷轄區高速,民警就攔截下了一輛裝滿了煙花爆竹的車輛。
中午12點多,市交警支隊高速一大隊民警在胡集收費站,成功攔截下一輛涉嫌非法改裝的小型客車,打開車門的一瞬間,所有人都驚呆了。
經檢查,民警發現該車后排座椅已被拆卸,并且裝滿了煙花爆竹,經過盤點,車上一共裝了36箱煙花,200多盤鞭炮,價值1萬3千余元。
駕駛員李某是鹽城人,被查的煙花爆竹擺滿了派出所的大院,而李某卻謊稱,一車煙花爆竹均為家人過生日所用,然而普通家庭1次使用200多盤鞭炮顯然不符合正常邏輯,最終經過耐心勸導,李某才倒出了實情。
駕駛人李某稱自己從淮安收購了一批煙花爆竹,準備用面包車運回沭陽販賣,因為沒有辦理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相關資質和許可,擔心被民警查到,還在高速公路上繞行了一段時間。
盡管李某費盡心機,如此周旋,還是在剛下高速的時候就被執勤民警逮了個正著。民警介紹,運輸煙花爆竹,必須使用專門的危險品運輸車,承運人、駕駛員、押運員、托運人均要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明,同時還對行駛路線、經停地點等有嚴格規定。
民警提醒: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物品,如果不使用專業的車輛進行運輸,在運輸過程中受到擠壓,或者遇到明火,容易發生爆燃,造成車輛發生事故。
最終,李某因非法改動機動車已登記的技術參數和駕駛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客車違反規定載貨被處以600元罰款,其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移交至轄區派出所作進一步處理。
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不但危險性極高,還觸犯了法律,還是提醒大家,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以免發生意外,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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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思鑫 ,實習:馬毓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