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過節或者家逢喜事,燃放煙花爆竹是助興之舉。不過,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污染環境,也影響人們的正常生活。近日,宿遷市就出臺《宿遷市市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市區部分區域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對此,您怎么看呢?
記者了解到,我市印發的《宿遷市市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將于今年12月15號起正式施行,《辦法》中首次明確規定,(圖示)以通湖大道、環湖大道、學成路、西楚大道、北京路形成的合圍區域內全天候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放種類包括了普通鞭炮和煙花,這引起市民的廣泛議論。
市民徐先生:“煙花爆竹是傳統的,每個地方都這樣,放煙花爆竹不就是喜慶嘛,比如搬家什么的,都要用到這些東西,感覺少點什么似的,比如說結婚了,你不放炮肯定不熱鬧了。”
在記者的連日走訪中,盡管有部分市民表示,不讓放煙花爆竹多少缺點熱鬧氛圍。不過,更多的市民表示,在市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也有諸多好處,對辦法的實施表示支持。
市民管先生:“禁放是好事,放煙花爆竹一個對環境也有影響,第二個響聲也會擾民嘛,我們肯定是服從國家制度了,不給放我們就不放,對不對。”
煙花爆竹經營商戶張先生:“對生意的影響,多少會有一點影響的,那也要顧全大局啊,不能以個人利益去衡量這件事情,要積極響應政府的政策,這是應該的。”
記者了解到,在新出臺的《宿遷市市區煙花爆竹管理辦法》中,除了合圍區域以外,還規定在高鐵商務區、車站、學校、醫療機構等周邊范圍,任何時段都禁止燃放。此外,在中高考、國家公祭日、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以及每天的22點到次日6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為了尊重傳統、尊重習俗,《辦法》也規定,農歷除夕至正月初五期間可以燃放煙花爆竹。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楊文杰:“燃放煙花爆竹不僅帶來空氣污染、造成污染等環節污染等問題,也容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這些事故的發生不僅嚴重威脅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也與建設高水平、高質量的文明城市格格不入,市民對于控制煙花爆竹燃放,減少噪聲污染,提高空氣質量的呼聲越來越強烈。”
本次出臺的管理辦法,是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在規定時間和區域違規燃放的,將由執法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行為,并處以相應罰款,因違規燃放造損失或構成犯罪的,也將追究相應責任。
市城管局政策法規處科員夏周全:“對巡查發現和市民舉報的違規燃放行為,及時查處,督促屬地街道社區提前掌握轄區易發生燃放行為信息,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提前消除違規燃放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