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根據統一部署安排,宿遷市交警部門在市區范圍內開展圍堵行動,嚴查酒駕、醉駕、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陸續查獲涉嫌酒駕、醉駕人員8人,停車換座、調頭逃跑,違法當事人現場如“戲精”上身,讓人哭笑不得。
8月23日晚上8點多,在市區宿遷閘附近道路,機動大隊民警發現,張某駕駛一輛SUV行駛到檢查點附近時,突然停車,民警迅速上前對其進行查處,發現主駕駛是一名女同志,而副駕座上的張某卻酒氣熏天,且神情緊張,眼神躲閃。
在民警詢問過程當中,張某一直在狡辯,說他沒有開車。后來民警再次詢問,他說在途中和他的同伴發生了矛盾和糾紛,于是在車上喝了酒。
不過經過民警現場檢查,并未在張某車內發現任何酒品,而就在張某一直編造謊言時,隨行的女友卻很快交代了實情。
通過民警現場對乘車人的詢問,發現張某是酒后駕駛機動車行駛至檢查點的時候,害怕被執勤民警查獲,于是讓他的同伴駕駛該車輛。
民警現場對張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顯示結果為97毫克每100毫升,涉嫌醉駕,民警現場讓醫務人員對其進行抽血檢測。隨后,張某、唐某等人先后也因為飲酒被查,其中唐某還試圖強行調頭,經過呼氣酒精初步檢測,兩人酒精數值分別為136和83,涉嫌醉駕。
如果血液檢驗結果顯示為醉酒的話,那駕駛人張某(等人)將會受到拘役(1至6個月),同時并處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取得駕駛證的處罰。
8月23日晚上9點多,在市區幸福北路附近,姜某因無證駕駛機動車被民警攔下,經過詢問,原來姜某和同伴譚某是來路上練車準備考試的。
8月23日晚上10點左右,民警又先后查獲余某、李某、楊某等5名酒駕人員。
根據相關規定,酒駕行為要被處以一次性記滿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并罰款1000元的處罰。截止昨晚23:30分,市區共查處到5名涉嫌酒駕人員、3名涉嫌醉駕人員、1起無證駕駛違法行為。
還是提醒大家,無證駕駛要不得,更要記住酒后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個鐵律,否則后果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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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思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