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宿遷市宿城區山水云房小區業主王先生向我們記者反映說,這周四,他和老伴兩人被困在小區單元的電梯里近四十分鐘,老兩口至今驚魂未定,一起來看看怎么回事。
7月21日,記者見到了王先生夫妻倆,據夫妻倆介紹,他們原本住在山水云房19棟,最近一段時間又在本小區購買了30棟的一套房子,7月18日中午老兩口想去新房子里看一看,沒想到剛進入一樓電梯之后,電梯就不運行了,既不往上走也打不開門,而且沒過多長時間電梯里面也斷電了。
王先生:“我就第一時間我就按報警器,報警器呢,物業的監控室第一時間接到急救,當時時間呢是在十點多一點,我里面困有半個多小時,他沒有及時趕到現場來急救,就叫我一直在里面等,就這個等等等半個多小時。”
大約四十分鐘后,物業的保安才趕到,保安陳先生從外面踢了電梯兩腳,再按動電梯的按鈕,才將電梯門打開,夫妻倆這才脫險。
由于被困半個多小時之后才被營救出來,對于物業處理的時間王先生提出了質疑,對此物業方面也給出了解答。
山水云房小區物業負責人周丹:“(30棟所處)三期處于未交付狀態,現在在抽視驗收期,我們得知電梯困人后,首先安排監控值班人員語言安撫,保安去現場,通知開發商,最后也是我們用非常規手段把老爺子救出來。”
因為山水云房小區30棟屬于三期工程,屬于未交付狀態,電梯的維護管理權限沒有交付物業,仍在開發商手中。記者隨即也聯系了開發商,對于王先生夫妻倆被困,開發商也做出了解釋,并向王先生致歉,兩方達成和解。
對于開發商給出的解釋以及道歉,王先生表示愿意接受,但對于物業公司沒有及時救援,王先生仍然不滿。
王先生:“你畢竟是物業就是給業主服務的,業主得配合你,你及時不趕到現場,你還讓我一直等一直等了半個多小時。”
那么物業需要不需要為救援緩慢擔負責任呢,記者也聯系到律師,進行了咨詢。
律師王向陽:“我們認為業主王先生,無權要求物業公司對其賠禮道歉,主要理由如下,第一點,尚在施工當中,未交付的房屋,王先生如果需要進入的話,應當取得開發商的許可,并且做足相應的安全措施,才能進入,第二尚未交付的房屋管理權應當在開發商及施工單位,應當根據相應的合同來判定管理權,物業公司并不具有相應的管理權限,所以物業公司也不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第三點即使物業公司有救助的義務,物業公司也需要通過專業的人員進行施救,所以說在時間上面并不能立即進行施救,所以說這一點也是有情可原的。”
我們也提醒各位市民在購買房子之后,如果在未交房之前如想看房可以聯系開發商,在開發商帶領下去看房,切勿自己去看房,謹防出現各種危險,在未交房之前開發商也應做好相應的警示以及安保措施,以防發生突發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