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網絡世界消息傳播速度驚人,如果您隨意在朋友圈、微信群,制造和傳播未經證實的內容,那后果可是很嚴重的!這不,最近宿豫區一名男子就因為散播虛假信息被拘留了。
6月3號,宿豫網民葛某某在58同鎮發布一條信息,標題為《(權威發布)通知!宿遷的有車速看!》,內容為“大檢查從現在開始,城內所有未停放在停車位的車輛一律開罰單,交警大隊明日開始查摩托車無證駕駛,若查到將被直接拘留,今晚、明天、后天、大后天晚上8時開始全市區,縣,鎮 抓酒駕、無證無牌,市支隊帶隊電視臺跟拍,給家里的親戚朋友通知下。”這樣一則消息迅速引起了宿豫公安分局網安大隊的注意。
隨后,經與交警核實,官方從未發布相關消息。該消息為虛假信息。
涉及虛假信息,網安大隊會同珠江路派出所迅速展開立案調查,經查散布信息的網民為宿豫人葛某某,今年35歲,平時是一名廚師,在微信群內看到該消息,在未核實真實性的情況下,就在“58同鎮”上發布該消息,并在前加上“權威發布”四個字,意圖賺取瀏覽量。
經審訊,葛某某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并稱已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保證以后會謹慎發言。目前,葛某某的行為已構成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事實,因情節較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6月25號,宿豫公安分局對葛某某做出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即: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宿豫公安分局珠江路派出所民警在此提醒廣大網民:文明上網,不傳謠不造謠,轉發時注意核實信息的真實性,公安機關將嚴厲打擊各類網上造謠行為。
現在網絡信息繁多,信息來源渠道也很多,大家對于沒經過核心的信息,一定要謹慎,不要為了賺取點擊量隨意發布、轉發,以免帶來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