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很多人來說,在微信朋友圈隨手上傳一段文字、幾張照片,發表觀點、相互評論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但是,在自己的朋友圈,真的就能“口無遮攔”嗎?這不,6月16號,泗洪一位江姓駕駛員就因為“任性”被行政拘留。
當天上午6點左右,江某才在微信朋友圈公開辱罵泗洪交警,辱罵內容不堪入耳,氣焰極其囂張。泗洪警方發現該視頻后,立即開展調查。
經過調查,6月15號下午5點左右,江某才駕駛蘇N牌照車輛在343國道與宿遷大道交叉路口附近路上行駛時,因行車違法被泗洪縣公安局執勤交警查處,其對處罰不滿,為發泄心中不滿情緒。第二天早上6點,在其微信朋友圈內曬罵泗洪交警,并上傳視頻。泗洪縣公安局以其涉嫌尋釁滋事,對其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醒,對于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應該給予尊重和理解,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如有異議,可以通過行政復議、起訴等正當方式提出。采取網絡辱罵等方式,是不理智的行為,甚至還會因此觸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
認為處罰不合理就隨意公開辱罵執法人員,是一種違法行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表達自己的訴求,一定要通過合法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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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泗洪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