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們經常會經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對應讓行標志的路口,當大家都搶著走的時候,就很容易形成交通堵塞,甚至造成交通事故。那么,在經過此類路口時,該如何安全、有序地通行呢?一起來聽聽交警怎么說。
前不久,在市區莫愁湖路與五指山路交叉路口,兩輛轎車經過一處黃閃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發生了相撞,導致其中的黑色轎車車頭受損嚴重,白色轎車也被甩出了數十米遠。
好在事故未造成人員受傷,民警介紹,近期在宿遷市一些偏僻道路,尤其是處于沒有信號燈和對應的標志標線的農村道路,類似事故時有發生,而事故原因多半與雙方駕駛員對基本的讓行規則不了解有關。
市交警支隊綜合科民警 張晉:“一些沒有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標志標線的路口,駕駛車輛,行經這樣的路口,其實有兩大安全準則,當我們駕車進入路口的時候,要注意停車觀察瞭望,其次,我們要遵循一個通行讓行規則,即讓右方道路來車先行。”
不少駕駛員可能一時還沒弄清楚,其實這兩個規矩都是“無交警”且“無標識”時,要恪守的交通法明文規定的“右轉讓左轉”和“讓右準則”。
市交警支隊綜合科民警 張晉:“第一種情況是我駕駛車輛要直行或者左轉彎,而我右方路口的車輛要直行,兩車都會在道路中間發生交匯,那么這個時候,就要遵循讓右方道路來車先行了。第二種情況,當我駕駛的車輛和右方道路的來車,雙方都要進行左轉彎,同樣會在路口中間發生交匯,那么這個時候,我們依然要遵循讓右方車輛先行的原則。”
除此而外,司機們還要考慮到第三種情況,就是當我方車輛要直行,而右方道路的來車要左轉或者是右轉的時候,這個時候我們要遵循一個特別的原則,就是轉彎的車輛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市交警支隊綜合科民警 張晉:“那為什么我們要遵循讓右方車輛先行呢?大家看我現在正坐在駕駛位上,在我們中國大部分的駕駛位,都是設置在車輛的左側,我們想象一下,在通過十字路口的時候,一旦兩車發生相撞,那么右方道路來車的駕駛員是最容易被撞擊的部位,因此是處于安全的角度,我們才要遵循這樣的讓行規則。”
交警正是通過車輛路權來判定事故的責任,希望駕駛員們牢記這幾項規則,最大限度降低路口事故的發生,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