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等特性的危險化學品,危化品在運輸、裝卸和儲存保管過程中,需要做好極為嚴格的安全措施。3月7日下午,江蘇省首例違規運輸危化品危險駕駛案,在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來看看怎么回事?
2018年6月18日,被告人張某開著一輛滿載30噸危險化學品硫酰氯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從山東出發開往安徽,當日晚上8點多在駛入宿遷市宿城區龍河鎮姚河處時,撞到限寬墩,致車輛受損,車上裝載的部分桶裝危險品散落至地面并發生泄漏。
張某為逃避法律追究,隨后棄車逃離現場。接群眾報警后,公安、安監、交通、環保等部門到現場救援,消除安全隱患,并及時將遺留在現場的危險化學品轉移到安全場所貯存。
張某運輸的硫酰氯屬于危險化學品,在封閉房間里會使人窒息。另查明,張某從業資格類別為道路旅客、普貨運輸駕駛員,不具備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資質。
被告人 張某:真正的證件難辦,辦不下來,危險品這一塊國家控制的很嚴格,很難辦。
宿城區人民法院院長 耿輝:泄漏之后,他沒有進行妥善處理,反而脫逃現場,雖然事后向公安機關自首,但是在審理期間,為了逃避處罰,再次脫逃。
張某最終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在2019年2月14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法院審理認為,張某的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
在庭審現場,十多位大貨車司機受邀前來參加庭審。此案是江蘇省內判決的首例違規運輸危化品案,為危化品運輸行業及從業人員敲響了警鐘。
司機 蔣克成:危化品運輸這方面一定要有很強化的安全意識,在以后運輸危化品當中,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規。如果出了交通事故,要及時向相關部門匯報,逃避解決不了問題的。
這樣的公審活動對每位市民都是深刻的教育,警醒大家遵守道路安全的法律法規,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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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震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