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明確!這個假期延長!
2023年03月07日10:10 來源:江蘇新聞公眾號
明天是“三八”國際勞動婦女節
小布有一個好消息要告訴大家
近日
江蘇省總工會發出
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
依法延長產假
切實維護女職工特殊權益
產假制度是保障女職工身心健康的重要制度,女職工生育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還有權享受地方規定的延長產假。根據《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江蘇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江蘇省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蘇發[2022]8號)等有關規定,江蘇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現就以下事項提醒各用人單位。
符合規定生育的女職工
可享受延長產假60天
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江蘇省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規定,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女職工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因此,從2022年2月10日起,我省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女職工可享受的產假天數達到158天。
符合規定生育的女職工
可享受延長產假的生育津貼
按照《江蘇省醫療保障局關于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蘇醫保發[2023]2號)規定,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生育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即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生育津貼按照《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的計發標準發放;其中,符合《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可享受延長產假的生育津貼;執行時間為2022年9月7日及以后生育的。
用人單位不能因產假等情形
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職工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和職務,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延長產假期間
女職工勞動合同期相應延長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女職工在懷孕以及依法享受產假期間,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期滿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期限自動延續至產假結束。但是,用人單位依法解除、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服務協議,或者女職工依法要求解除、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服務協議的除外。
女職工產假期滿
用人單位應安排其回原崗位工作
按照《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女職工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1周至2周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額的勞動量。用人單位原則上應當安排女職工在原崗位上班,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動的,應當與女職工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