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起,宿遷嚴查!
2022年07月09日10:10 來源:宿遷交警微發布公眾號
你這是新買的電動摩托車,
要到車管所上牌。
……
細心的小伙伴一定發現了,
近日,
在市區的部分小區、交通路口、交警崗亭處,
都有交警忙碌的身影,
他們忙著幫助市民登記電動車信息,
簽訂告知書,發放號牌。
原來,從7月15日起,宿遷將嚴查無牌電動車上路行駛!駕駛未經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或者未按照規定在指定位置懸掛號牌上路行駛的,處以50元罰款;對無牌上路行駛的電動(輕便)摩托車一律予以扣留處理。為此,小布提醒廣大市民,還沒有給電動車登記上牌的,要抓緊了!
如何上牌?
跟著小布往下看。
電動摩托車需持證上路
很多人分不清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的區別。相比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沒有腳踏騎行功能,車身裝飾件較多。電動(輕便)摩托車按照機動車管理,機動車上路需要考取駕駛證,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后方可上路行駛。
這種電動摩托車可考取的駕駛資格有:
電動(輕便)摩托車上牌需要提供身份證、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辦理流程如下:
查驗車輛—窗口受理—窗口選取號牌—打印行駛證和登記證書領取臨時號牌。辦理地點:市車管所城區分所(項王路77號交警一大隊二樓)或宿豫分所(宿沭路8號華東農機汽車城)及12家銷售商上牌服務站。
“疑難車”上牌需簽承諾書
▲非標電動自行車無腳踏騎行功能
▲非標電動自行車號牌
據介紹,2019年之前生產的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標電動自行車,一律上黃色臨時信息牌。此外,電動自行車使用滿10年不得上路行駛,上黃牌的非標電動自行車有效期至2024年4月14日。
▲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有腳踏騎行功能
▲新國標電動自行車號牌
2019年4月15日之后生產的電動自行車屬于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帶有腳踏板。為新國標電動自行車上牌需攜帶車輛、車主身份證、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到市車管所城區分所(項王橋交警一大隊二樓)、新區分所(水木清華小區南門)、宿豫分所(宿豫區華東農機汽車城)或市區516家電動車帶牌銷售點辦理。
對于購買時間久遠,發票、收據等手續丟失的疑難車輛,車輛所有人可攜帶身份證及車輛到就近交警執勤崗點,通過現場查驗、簽承諾書等形式進行統一管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二大隊巡邏一中隊中隊長徐雷雷介紹,電動(輕便)摩托車無法補辦發票的,在7月15日之前辦理的臨時牌照可以繼續使用,但必須持有相對應的機動車駕駛證,上路行駛自行承擔法律后果。徐雷雷還建議,不要購買手續不齊全的二手電動車輛,資料不齊全影響正式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