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宿豫區教育系統2022年公開招聘緊缺急需教師公告
為適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緊缺急需教師88名(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詳見《宿豫區教育系統2022年公開招聘緊缺急需教師崗位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緊缺急需教師。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志愿在宿遷市宿豫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5年。
(五)具備《崗位簡介表》中的年齡、學歷、專業、教師資格證等基本條件,同時還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縣(區)級及以上名教師、學科帶頭人或骨干教師。
2.縣(區)優課或學科課堂教學競賽一等獎或市(設區市)級及以上優課、學科課堂教學競賽二等獎及以上的教師。
3.縣(區)基本功競賽一等獎教師,市(設區市)級及以上基本功競賽獲獎教師。
4.具有相關學科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3.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4.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5.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6.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20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或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7.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宿建發〔2017〕193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8.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或者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即構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9.2021年12月31日前,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10.宿豫區內各學校現有在編教師。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和資格審核、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核
1. 時間:2021年11月10日9:00-2021年11月20日16:00。
2. 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登陸“宿豫區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下載《宿豫區教育系統2021年公開招聘緊缺急需教師應聘登記表》(以下簡稱《應聘登記表》)(見附件2),報名時將填寫完整的《應聘登記表》發送至郵箱413174282@qq.com?進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每人限填報一個崗位。
3.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報名者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所獲榮譽或稱號材料。
網上初審通過后,請攜帶上述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應聘登記表》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張,參加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現場收取考試費用100元/人,通過資格復審且完成繳費的為報名成功。
經工作人員審查,認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崗位簡介表》所要求條件的,工作人員在收到材料后的一個工作日內以電話形式通知其資格審核結果(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系到考生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評、聘用資格。
4.?陳述申辯。陳述申辯時間:2021年11月10日—11月21日9:00-16:00。考生對資格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宿豫區教育局陳述申辯。
5.?調整或核減計劃。本次招聘工作如出現部分崗位無人報名的,可根據學校緊缺專業需求,結合實際報名情況,經市人社局同意后,在《崗位簡介表》公布的教師崗位招聘計劃總量內調整各崗位的招聘計劃,或按照規定核減公開招聘計劃。招聘計劃調整和核減情況,將在宿遷市宿豫區政府網站發布。
(三)考試
考試人員名單在宿遷市宿豫區政府網站發布。
1.?考試時間、地點:以考試公告為準。
2.?開考比例:各崗位開考比例原則上均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則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
3.?考試形式:考試方式根據報名情況確定(報名成功人數超過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視情況組織必要的筆試,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5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采取演課形式,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均須達到總分的60%為合格,否則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成績均以百分制進行計算,計算及排序方式如下:
(1)進行面試的崗位,按照面試成績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根據加試成績高的排序。
(2)進行筆試、面試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按照面試成績高的排序在前,如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根據加試成績高的排序。
(四)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人員名單將在宿遷市宿豫區政府網站上公布。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考察對象。
在職人員報考的,須在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體檢前已辭職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
(五)考察
考察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
考察結束前,考生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
(六)公示聘用
1.名單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遷市宿豫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手續辦理。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宿豫區教育局報區人社部門備案,于2022年2月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5年),按聘用人員現有專業技術崗位等級辦理工資待遇,工作崗位由宿豫區教育局根據區內學校學科實際需求進行安排。服務期內不得辦理調動和借用,不接轉人事檔案。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對公示期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辦理手續,由招聘主管部門取消聘用資格。
在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招聘主管部門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備案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考生應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由宿遷市宿豫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二)政策口徑。
1.年齡規定。年齡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級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其他事項。其他相關政策,除本簡章另有規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相關內容執行。
咨詢電話:0527-80986502(宿遷市宿豫區教育局人事和教師工作科)。
監督電話: 0527-80986517(宿遷市宿豫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八紀檢監察組)、0527-84465736(宿遷市宿豫區人社局事業科)。
附件1:圖片附件1:宿遷市宿豫區教育系統2022年公開招聘緊缺急需教師崗位簡介表
附件2:圖片附件2:宿遷市宿豫區教育系統2022年公開招聘緊缺急需教師應聘登記表
宿豫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宿豫區教育局
2021年11月5日
宿遷市宿豫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2022年第二批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走人才強教之路,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教育人才12名(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詳見《宿豫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2022年第二批高層次人才崗位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初、高中學科教師。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相關學科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五)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六)志愿在宿豫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5年。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3.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4.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5.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6.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20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或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7.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宿建發〔2017〕193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8.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或者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即構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9.2021年12月31日前,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10.宿豫區內各學校現有在編教師。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和資格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核
1、時間:2021年11月10日9:00-2021年11月20日16:00,非工作日除外。
2、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登陸“宿豫區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下載《宿豫區教育系統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應聘登記表》(以下簡稱《應聘登記表》)(見附件2),報名時將填寫完整的《應聘登記表》發送至郵箱413174282@qq.com?進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3、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報名者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
網上初審通過后,請攜帶上述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應聘登記表》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張,參加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現場收取考試費用100元/人。通過資格復審且完成繳費的,即為報名成功。
經工作人員審查,認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崗位簡介表》所要求條件的,工作人員在收到材料后的一個工作日內以電話形式通知其資格審核結果(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系到考生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評、聘用資格。
4、陳述申辯。陳述申辯時間:2021年11月10日—11月21日9:00-16:00。考生對資格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宿豫區教育局陳述申辯。
5、調整或核減計劃。本次招聘工作如出現部分崗位無人報名的,可根據學校緊缺專業需求,結合實際報名情況,經市人社局同意后,在《崗位簡介表》公布的教師崗位招聘計劃總量內調整各崗位的招聘計劃,或按照規定核減公開招聘計劃。招聘計劃調整和核減情況,將在宿遷市宿豫區政府網站發布。
(三)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在宿遷市宿豫區政府網站發布。
1、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另行通知)。
2、開考比例:各崗位開考比例原則上均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則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
3、面試形式:面試采取演課的形式。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面試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總分的60%為合格,否則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4、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面試成績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四)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人員名單將在宿遷市宿豫區政府網站上公布。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考察對象。
在職人員報考的,須在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體檢前已辭職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
(五)考察
考察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
考察結束前,考生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
(六)公示聘用
1.名單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遷市宿豫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手續辦理。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宿豫區教育局報區人社部門備案,于2022年2月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5年),按聘用人員現有專業技術崗位等級辦理工資待遇。服務期內不得辦理調動和借用,不接轉人事檔案。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對公示期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辦理手續,由招聘主管部門取消聘用資格。
在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招聘主管部門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備案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考生應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由宿遷市宿豫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二)政策口徑。
1.年齡規定。45周歲以下,指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其他事項。其他相關政策,除本簡章另有規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相關內容執行。
咨詢電話:0527-80986502(宿遷市宿豫區教育局人事和教師工作科)。
監督電話: 0527-80986517(宿遷市宿豫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八紀檢監察組)、0527-84465736(宿遷市宿豫區人社局事業科)。
附件1:圖片附件1:宿遷市宿豫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2022年第二批高層次人才崗位簡介表
附件2:圖片附件2:宿遷市宿豫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2022年第二批高層次人才應聘登記表
宿遷市宿豫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宿遷市宿豫區教育局
2021年11月5日
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2022年校園招聘教師公告
為適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加強專業化教育人才儲備,經研究,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300名(正式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江蘇宿豫概況
宿遷市宿豫區位于江蘇省北部,是地級宿遷市下轄區,為宿遷市中心城市“一體兩翼”的東翼,總面積686平方公里,人口50萬。這里交通便利,徐宿淮鹽、連淮揚鎮高鐵正式通車,合青高鐵正在規劃建設;寧宿徐、徐宿淮鹽、宿新高速穿境而過;徐州、連云港、淮安3個機場1小時直達。這里宜居宜業,先后獲評全國優秀旅游城市、全國衛生城市、全國人居環境獎城市、全國文明城市等稱號。
近年來,宿豫區緊緊圍繞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目標,不斷提高辦學水平和質量,先后榮獲“江蘇省教育現代化建設先進區”、“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區”。現有各級各類學校80所,在校生8.5萬人;幼兒園48所,在園幼兒18682人;教職工5300人。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詳見《崗位簡介表》(見附件1)。
三、招聘對象
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除符合崗位簡介表中所列專業的,其他人員的本科段須為師范類專業。
四、招聘條件及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資格條件中的應屆畢業生,指國(境)內普通高校2022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2022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符合上述條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應聘時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是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應屆畢業生;
(2)曾被開除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3)受到記大過、留黨(留校)察看的,或受處分仍在影響期內的;
(4)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宿建發〔2017〕193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5)考生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考生在本次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遷市宿豫區教育局組織,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和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豫區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及高校就業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公告、崗位簡介表、考察標準、體檢標準等)。
(二)報名和資格審核
報名和資格審核工作由宿遷市宿豫區教育局組織實施。考生可通過網絡或現場進行報名。
1.?網絡報名。
報名網址: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報名時間:2021年11月10日9:00~2022年1月1日16:00。
2.現場報名。時間為各考點資格復審當天,考生可下載報名表或報名小程序進行報名,一并提交相關審核材料。
本次招聘設置考點6個,每一個考點報名截止時間為該考點資格復審當天,資格復審結束后,考生不可再報考該考點崗位。
報名注意事項:①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電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②每一考點每人限填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崗位并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③報名期間,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網絡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報考人員對資格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于每一考點資格復審結束前提出陳述申辯,聯系電話:0527-80986502。
3.現場資格復審。通過網絡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均須至相關考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及高校管理實際,具體地點、時間將提前通知。
初定時間及地點:
(1)江蘇師范大學考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為2021年11月20日9:00—17:00。
(2)淮北師范大學考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為2021年12月4日9:00—17:00。
(3)安徽師范大學考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為2021年12月8日9:00—17:00。
(4)山東師范大學考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為2021年12月18日9:00—17:00。
(5)江蘇第二師范學院考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為2022年1月1日9:00—17:00。
(6)南京曉莊學院考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為2022年1月1日9:00—17:00。
如遇疫情形勢變化需要調整時間地點的,將在宿豫區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信息填寫完整的《報名表》1份(附件2);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
(3)所在學校出具的信息完整蓋章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4)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不能提供教師資格證的考生,須現場簽署獲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承諾);
(5)所在學校院系出具的師范類畢業生證明或《成績單》;
(6)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可暫不提供);
(7)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2020年、2021年畢業生需提供《擇業期內未就業承諾書》(附件3);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證件照1張(與報名表一致)。
上述(2)至(6)項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套復印件供審核。
考生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簡介表》(附件1)中的專業、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等,進行報名,如在資格復審中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視為報名不成功。
根據資格復審通過人數情況,按照1:3開考比例,確定考試人數。對于因資格復審未通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計劃,該招聘計劃將根據學校學科需求,經市人社局同意后,在《崗位簡介表》公布的教師崗位招聘計劃總量內調整到其他考點的招聘計劃中,或按照規定核減公開招聘計劃,具體調劑情況將通過宿豫區政府網站發布公告。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將于各考點考試前進行通知。
報考人員報名后,應保持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個人原因(如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考生務必誠信報名,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資格審核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考生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等,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聘用資格。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按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14天申領健康碼,資格復審(考試)前,考生須接受健康碼“防疫行程卡”查驗和體溫檢測,當天“健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參加現場報名(資格復審)及考試。如考前14天內有過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與確診或疑似病例,有接觸史的人員,請按照防疫部門有關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管理。相關防控要求將根據高校、省、市、區疫情防控形勢及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及時調整。
(三)考試
考試由宿豫區教育局組織,在資格復審后根據疫情防控形勢擇日進行(詳細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考試方式根據報名情況確定(報名成功人數超過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必要的筆試,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5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無生上課形式)。考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成績當場告知考生(有筆試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進行筆試的崗位,如考試總分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序在前,如面試成績均相同,則現場另行安排加試,根據加試成績排序;直接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相同的,現場另行安排加試,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已參加考試且進入體檢環節人員,不得再繼續參加其他任何一個考點的考試,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
(四)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照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體檢工作由宿豫區人社局和宿豫區教育局共同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學前教育教師崗位公開選崗
學前教育教師崗位(崗位代碼:181),須按照總成績高低進行選崗。選崗工作由宿豫區人社局、宿豫區教育局組織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含確認懷孕須延遲體檢人員)進行選崗。參加選崗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至宿豫區教育局領取《選崗通知書》。選崗必須由報考人員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及選崗通知書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選崗時,根據報考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即從第一名開始公開選崗,第一名選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個崗位中公開選崗,以此類推。同一崗位選崗人員如總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的先選崗,如面試成績相同的,則按技能加試成績高的先選崗,如仍相同的,則抽簽決定選崗順序。考生選崗后,當場填寫《選崗確認單》,經考生本人、紀檢監督人員共同簽字確認。每人限選所報考的崗位,且崗位當場選定,不得變更。未按規定參加選崗的,作自動放棄處理。選崗結束后,及時如實公布選崗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六)考察
考察在體檢結束后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21版)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合格人選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未按照規定時間辦理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此次招聘工作,在體檢、考察環節考生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豫區政府網(http://www.suyu.gov.cn/)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后,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由招聘單位報區人社部門備案,辦理相關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待遇,并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5年)。服務期內不得辦理調動和借用,不接轉人事檔案,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考試資格審查貫穿考試全過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七、其他
本簡章由宿遷市宿豫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7-80986502(宿遷市宿豫區教育局人事與教師工作科)
監督電話: 0527-80986517(宿遷市宿豫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八紀檢監察組)、0527-84465736(宿遷市宿豫區人社局事業科)。
附件:1.圖片附件1: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2022年校園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
2.圖片附件2: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2022年校園招聘教師報名表
3.圖片附件3:擇業期內未就業承諾書
宿遷市宿豫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宿遷市宿豫區教育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