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縣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政府同意,沭陽縣人民檢察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輔助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專業要求(具體情況見附件1)
1. 新媒體新聞宣傳工作人員崗位。2名,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新聞學、廣播電視新聞、廣播電視新聞學、新聞采編與制作、新聞與傳播、網絡新聞與傳播、信息傳播與策劃、傳媒策劃與管理、網絡新聞與編輯專業。
2. 司法輔助人員崗位。4名,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 技術人員崗位。2名,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計算機(大類)類專業。
4. 駕駛員崗位。2名,男性,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C照及以上駕駛證。
二、招聘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 沭陽籍戶口或在本縣有固定住所、長期居住,01-03崗位要求35周歲以下(1986年5月以后出生),04崗位要求40周歲及以下(1981年5月以后出生)。
5. 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j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②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強制隔離戒毒的。③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④有其他不良行為,不宜從事招聘崗位工作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技能考試)、體檢、聘用等環節,由縣人社局會同縣檢察院組織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
(2)報名時間:2021年5月10日至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報名地點:沭陽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檢察院大樓707室,聯系電話:0527-83597238;18351377819)
(4)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報名表(附件2)、本人戶口簿(居住證)、身份證、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4張。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現場審查,審查合格后進入筆試等環節。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不指定復習用書。01-03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等,04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車輛維修及保養基礎知識、道路行車安全知識等。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
(四)面試(技能考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04崗位為駕駛技能考試)的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技能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面試(技能考試)成績均實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累加得出應聘者的考試總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為準,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組織加試。
(五)體檢、考察
1.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2.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考察,了解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作風修養、遵紀守法、社會表現等情況。
3.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六)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花鄉沭陽”(www.shuyang.gov.cn)及沭陽縣檢察院網站、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上崗,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能勝任工作崗位要求的,予以正式聘用,由沭陽縣人民檢察院與其簽訂聘用合同,不能勝任工作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四、人員待遇
本次聘用人員各項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并繳納社會保險。
五、注意事項
1.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參加本次聘用考試各環節時,須自備口罩并主動申報個人健康情況,招聘所有環節均須持“蘇康碼(綠碼)”進場。考前需測量體溫,體溫正常(低于37.2度)方可進入考場。
2. 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信息填報不真實或出現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在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時,均可取消招聘資格。
3. 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花鄉沭陽”(www.shuyang.gov.cn)及沭陽縣檢察院網站、微信公眾號),保持聯絡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4. 本簡章由沭陽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沭陽縣人民檢察院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