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區2020年公開招聘“兩新”組織專職黨建工作指導員簡章
為加強全區“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經批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名“兩新”組織專職黨建工作指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 中共黨員。
2. 政治素質過硬,熱愛黨的工作,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記錄。
3. 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有一定政策理論水平,有較好的組織協調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 年齡40周歲以下(1979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黨務工作經歷、條件特別優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5. 大專及以上學歷。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學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等文件規定,或攜帶身份證前往宿豫區政務服務中心(電商園區內)2樓38號窗口查詢;
(6)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和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豫區人民政府網(www.suyu.gov.cn)、豫見先鋒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請考生前往報考崗位對應的報名點報名)
2. 報名時間:2020年11月21日—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周六周日正常接受報名。
3. 符合條件的報考者下載填寫宿豫區2020年公開招聘“兩新”組織專職黨建工作指導員報名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及復印件:身份證、畢業證、學信網學歷在線驗證報告、黨員身份證明、近期免冠藍底彩色2寸照片3張。
4. 報名結束后,若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三)組織考試
考試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會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
1. 筆試。考試科目為公共科目。
筆試時間:2020年11月28日9:00—11:30。
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輔導培訓班。本次考試實行全程封閉管理,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考生于2020年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并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達指定考點參加考試。
2. 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之比不足1:3的,按實際進入面試人數組織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崗位匹配度、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
3.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綜合成績。
(四)考察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會用人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違紀記錄等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結束前,考生為在職人員,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和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五)體檢
考察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環節。體檢工作由中共宿豫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豫區人民政府網(www.suyu.gov.cn)、豫見先鋒微信公眾號上公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名單報區委組織部備案。
在考察、體檢、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四、工資待遇
新招聘“兩新”組織專職黨建工作指導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繳納五險一金,標準依據相關規定執行。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本簡章由中共宿豫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電話:0527-80988657。
附件:
1. 宿豫區2020年公開招聘“兩新”組織專職黨建工作指導員崗位簡介表
2. 宿豫區2020公開招聘“兩新”組織專職黨建工作指導員報名表.doc
中共宿豫區委組織部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