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企業合同制人員公開招聘簡章
宿遷市百信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宿遷市小嶺垃圾處理有限公司是宿遷市城市管理局下屬企業,現因工作需要,決定委托宿遷市人力資源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 年齡35周歲以下(1984年8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其他相關政策規定,除本簡章另有規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執行。
5. 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因在報考中弄虛作假、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聘用審批后考生放棄報到等被列入《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黑名單”管理,自入庫之日起未滿3年的,不得報考;
(8)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不得報考。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任職要求: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簡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遷市城市管理局網站(http://cgj.suqian.gov.cn/)、宿遷市城市管理局微信公眾號、宿遷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20年 8月 27日— 9月4日。
報名地點:宿遷市便民方舟一號樓206室。咨詢電話:18115229288。
3.報名材料:1.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張;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5.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一份;6.等級證書、獎勵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報名費100元/人。
(三)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能力測試、城管相關業務知識。滿分為100分,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
(四)資格復審和面試
筆試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5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前,由宿遷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組織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需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各50%比例計算綜合成績。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宿遷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體檢前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
(六)考察與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由宿遷市城市管理局人事教育處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20版)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結束前,考生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遷市城市管理局網站、宿遷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公示5天。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與崗位相對應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合同三年一簽,試用期間經用人單位考核不合格的,由崗位相對應的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報考人員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計劃缺額時,應按該職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八)待遇
招聘人員性質為崗位相對應單位的正式員工,享受同崗人員待遇,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
三、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本簡章由宿遷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7-84359536。
宿遷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