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0〕19-1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老莊村七組、八組(東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張澗路、北至運河大堤)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征公告〔2020〕19-2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鎮集體(東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張澗路、北至運河大堤)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0〕18-1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澗南居委會小李莊組(東至劉老澗船閘、西至揚帆大道、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征公告〔2020〕18-2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老莊村八組、九組(東至劉老澗船閘、西至揚帆大道、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征公告〔2020〕18-3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羅莊村羅宅組、土山組、圩東組(東至劉老澗船閘、西至揚帆大道、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征公告〔2020〕18-4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鎮集體(東至劉老澗船閘、西至揚帆大道、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征公告〔2020〕18-5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下口村羅東組、下口組、學校組(東至劉老澗船閘、西至揚帆大道、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0〕15-1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槐樹居委會蔡莊組、槐樹組、李莊組(東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港城路、北至京杭運河)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征公告〔2020〕15-2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羅莊村王莊組、圩東組(東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港城路、北至京杭運河)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征公告〔2020〕15-3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友愛村高宅組、何洼組(東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港城路、北至京杭運河)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征公告〔2020〕15-4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鎮集體(東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港城路、北至京杭運河)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0〕25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王官集鎮苗圩村八組(東至空地、西至睢皂路東側、南至灌溉渠、北至空地)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熊維輝 ;聯系電話:84553003)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0〕24-1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羅莊村王莊組(東至揚帆大道綠化帶、西至鴻世路、南至榮昌路、北至空地)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征公告〔2020〕24-2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羅莊村街東組、蔡莊組(東至揚帆大道綠化帶、西至鴻世路、南至榮昌路、北至空地)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0〕10-1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槐樹居委會路南組(東至揚帆大道、西至七里大道、南至空地、北至一支渠)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征公告〔2020〕10-2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友愛村東孫組(東至揚帆大道、西至七里大道、南至空地、北至一支渠)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0〕09-1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槐樹居委會蔡莊組、槐樹組(東至空地、西至揚帆大道綠化帶、南至團結河、北至順堤河)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征公告〔2020〕09-2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羅莊村王莊組、圩東組(東至空地、西至揚帆大道綠化帶、南至團結河、北至順堤河)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征公告〔2020〕09-3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友愛村高宅組、何洼組(東至空地、西至揚帆大道綠化帶、南至團結河、北至順堤河)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征公告〔2020〕09-4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鎮集體(東至空地、西至揚帆大道綠化帶、南至團結河、北至順堤河)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0〕28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蔡河村蔡河、蔡河村集體、溫莊、吳堤、新發、新建、楊莊、莊東組(東至云帆大道、西至港口二期、南至臨港路、北至京杭運河)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 ;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0〕27—1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張莊村黃堤、管堤組(東至康程路、西至傳化路綠化帶、南至港城路綠化帶、北至卓瑪河綠化帶)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 ;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征公告〔2020〕27—2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蔡河村后堤、前進、前堤、新發組(東至康程路、西至傳化路綠化帶、南至港城路綠化帶、北至卓瑪河綠化帶)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 ;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0〕05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鎮集體(東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榮昌路、北至臨港路)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0〕23-1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槐樹居委會蔡莊組(東至揚帆大道、西至七里大道、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征公告〔2020〕23-2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鎮集體(東至揚帆大道、西至七里大道、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征公告〔2020〕23-3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洋北鎮友愛村高宅、何洼、李莊、馬場、新莊、徐圩、徐莊組(東至揚帆大道、西至七里大道、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宿城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0〕26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基礎設施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
幸福街道辦礦山居委會三組、六組、七組、八組、九組(東至京杭運河西側綠化帶、西至空地、南至馬陵路、北至宿遷船閘)
三、工作時序安排
擬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2日進行土地現狀調查等工作,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具體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及其他權利人有異議的,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反饋。(聯系人:李虎 ;聯系電話: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