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關于同意泗洪縣及所轄鄉(鎮、街道、農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方案的批復
(蘇政復〔2020〕25號)
宿遷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對泗洪縣及所轄鄉(鎮、街道、農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修改的請示(宿政發〔2020〕7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泗洪縣及所轄青陽街道、大樓街道、重崗街道、雙溝鎮、上塘鎮、魏營鎮、臨淮鎮、半城鎮、孫園鎮、梅花鎮、歸仁鎮、金鎖鎮、朱湖鎮、界集鎮、太平鎮、龍集鎮、四河鄉、峰山鄉、天崗湖鄉、車門鄉、瑤溝鄉、石集鄉、城頭鄉、陳圩鄉、曹廟鄉、洪澤湖農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修改方案。在泗洪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建設用地規模減少146公頃(省內增減掛鉤節余指標流轉減少建設用地規模指標146公頃)的前提下,將744.8176公頃允許建設區調入限制建設區,68.4299公頃允許建設區調入有條件建設區;將328.186公頃限制建設區調入允許建設區,101.4807公頃限制建設區調入有條件建設區;將169.9106公頃有條件建設區調入允許建設區。規劃修改后,泗洪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確定的允許建設區規模減少315.1509公頃,限制建設區規模增加315.1509公頃,有條件建設區規模保持不變。本次規劃修改安排泗洪縣規劃流量指標500公頃,增劃村鎮建設用地控制區665.1723公頃,你市要指導泗洪縣加大建設用地復墾力度,確保流量指標按期歸還。
二、切實加大耕地保護力度。你市要指導泗洪縣依據經批準的規劃修改方案,對規劃確定的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進行規劃布局調整,確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質量有提高、生態有改善,嚴控規劃建設用地規模,把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落到實處。
三、強化建設用地空間管制。你市要指導泗洪縣依據調整后的允許建設區規模邊界,加強對建設項目用地的規劃審查,從嚴控制城鎮村建設用地布局和規模。充分發揮規劃的引領管控作用,統籌安排各類土地利用活動。城鎮村建設用地必須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允許建設區內選址,不得擅自突破。
四、認真組織規劃實施。你市要指導泗洪縣依據經批準的規劃修改方案,及時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數據庫更新,加強與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的銜接。認真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和措施,規范規劃實施管理,提高規劃實施效率,確保實現規劃目標。
五、積極落實發展戰略。你市要指導泗洪縣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和淮河生態經濟帶發展規劃實施,加強洪澤湖生態環境保護和科學利用。加快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進程,注重把握城鎮化發展規律,確保建設用地計劃安排與當地人口規模相匹配。合理布局村鎮建設控制區,加強農民住房條件改善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用地保障。增強重點區域板塊產業承載和人口集聚能力,提升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全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嚴格生態空間管控,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