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開發區、新區、園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根據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增長機制要求,結合我市脫貧攻堅工作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自2020年4月1日起,將我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提高至每人每月610元。
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切實保障該類群體的基本生活,是筑牢民生保障底線的重要舉措。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資金的籌措和管理,確保提標工作迅速落實到位。同時,要加大督查和抽檢力度,堅決防止提標不提或少提補差的現象發生,確保城鄉居民低保標準和補差水平同步增長。
特此通知。
宿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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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