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延遲企業復工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開發區、新區、園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省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有關規定,經市政府研究決定,現就延遲我市企業復工事項通知如下:
一、市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農貿市場、食品生產和物流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企業要依法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二、各地要堅決落實屬地責任,加強分類指導,督促企業強化主體責任,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務保障措施,確保社會平穩有序。企業復工前要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實施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確保安全復工;復工后要進一步強化責任,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防止出現疫情,強化安全生產。
三、確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宿的人員,各地各相關部門及所在單位要加強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所在單位要及時報告相關信息;對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按照規定一律嚴格落實醫學觀察、隔離等措施,責任到人,確保做到全覆蓋、不遺漏。
四、如確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復工的,企業須向經營所在地的縣(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報經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復工。
五、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各相關企業要切實落實本通知要求,步調一致,眾志成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宿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月28日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開發區、新區、園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1號)精神,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0年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農歷正月初九),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地大專院校、中小學、幼兒園推遲開學,具體時間由教育部門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安排補休,未休假期的工資報酬按照有關政策保障落實。
宿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