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開學季
雖然尚有時日
但很多寶媽寶爸
已經為孩子上學思前想后
去哪里上學?
什么時候報名?
想想問題真不少
需要一顆“定心丸”
別著急,權威發布來了
宿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施教區范圍
【小學】
宿遷市實驗小學
北校區核心區劃分范圍:
(1)東至京杭大運河、西至古黃河、南到西湖路、北至洪澤湖路;
(2)東至黃河南路、西至古黃河、南至老衛生路、北至西湖路;
(3)東至中山南路、西至黃河南路、南至新衛生路、北至西湖路。
南校區核心區劃分范圍:
(1)東至京杭大運河、西至幸福南路、南至項王路、北至西湖路;
(2)東至京杭大運河、西至黃河南路、南至環城南路(北京路)、北至項王路;
(3)東至幸福南路、西至黃河南路、南至項王路、北至新衛生路。
兩校區自選區劃分范圍:
(1)東至幸福南路、西至中山南路、南至新衛生路、北至西湖路;
(2)東至黃河南路、西至古黃河、南至環城南路(北京路)、北至老衛生路。
核心區是指在充分尊重此校區原施教區范圍的基礎上,距離校區較近,方便交通的施教區域。屬核心區的適齡兒童應到指定校區就讀。
自選區是指處于兩校區結合部,距離兩校區距離相對接近的施教區域。屬自選區的適齡兒童根據家長自愿申請,任選其中一個校區就讀。
宿遷市實驗學校小學部
(1)東至發展大道,西至迎賓大道,南至微山湖路,北至古黃河;
(2)東至發展大道、西至平安大道、南至西湖路、北至微山湖路以及東至平安大道、西至迎賓大道、南至青海湖路、北至微山湖路(區域二為市實驗學校小學部與宿遷市實驗小學青海湖路分校雙選學區)。
宿城區實驗小學
(1)東至京杭大運河,西至幸福路,南至洪澤湖路,北至馬陵路;
(2)東至幸福路(幸福北路),西至黃河北路,南至洪澤湖路,北至京杭大運河;
(3)東至古黃河,西至發展大道,南至洪澤湖路,北至古黃河;
(4)原宿城區實驗小學雙語部:東至京杭大運河,西至幸福路(幸福北路),南至馬陵路,北至京杭大運河。
宿城區古城實驗小學
(1)東至古黃河、西至發展大道、南至項王路、北至洪澤湖路;
(2)東至古黃河、西至發展大道、南至青島路及希望城與歐洲花園之間無名路、北至項王路(區域二為宿城區古城實驗小學與宿遷市實驗小學黃河分校雙選學區)。
南師附中宿遷分校小學部
東至振興大道(南海路),西至通湖大道,南至清水河,北至古黃河。
宿遷市實驗小學新區分校
東至迎賓大道(環城西路),西至振興大道(南海路),南至西湖西路,北至古黃河。
宿城區實驗小學教育集團河濱校區
東至發展大道,西至通湖大道,南至古黃河,北至京杭大運河。
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
東至京杭大運河,西至古黃河,南至開發大道(南京路),北至環城南路(北京路)。
南師附中宿遷分校城北路校區(原宿遷學院附屬學校)小學部
東至黃河北路,西至發展大道,南至古黃河,北至京杭大運河。
宿遷市實驗小學新區分校
東至迎賓大道(環城西路),西至振興大道(南海路),南至西湖西路,北至古黃河。
宿城區實驗小學教育集團河濱校區
東至發展大道,西至通湖大道,南至古黃河,北至京杭大運河。
宿城區項里中心小學
東至京杭大運河,西至古黃河,南至開發大道(南京路),北至環城南路(北京路)。
南師附中宿遷分校城北路校區(原宿遷學院附屬學校)小學部
東至黃河北路,西至發展大道,南至古黃河,北至京杭大運河。
【初中】
南師附中宿遷分校城北路校區(原宿遷學院附屬學校)初中部
(1)東至發展大道、西至迎賓大道、南至古黃河、北至京杭大運河;
(2)東至京杭大運河、西至發展大道、南至洪澤湖路、北至京杭大運河(其中東至古黃河、西至發展大道、南至洪澤湖路、北至古黃河之間區域為南師附中宿遷分校城北路校區初中部與市實驗學校初中部雙選學區)。
宿遷市實驗學校初中部
(1)東至發展大道、西至迎賓大道、南至廈門路、北至古黃河;(2)東至古黃河、西至發展大道、南至洪澤湖路、北至古黃河。(區域二為宿遷市實驗學校初中部與南師附中宿遷分校城北路校區初中部雙選學區)。
南師附中宿遷分校初中部
(1)東至迎賓大道(環城西路),西至振興大道(南海路),南至西湖西路,北至古黃河;
(2)東至振興大道(南海路),西至通湖大道,南至清水河,北至古黃河。
宿城區支口實驗學校初中部
東至迎賓大道(環城西路),西至通湖大道,南至古黃河,北至京杭大運河。
宿城區義務教育集團化辦學
宿城區已建成5個義務教育集團,覆蓋學校29所。
集團化辦學——指在核心學校的牽頭組織下,依據共同的辦學理念和章程組建發展共同體,在組織運作與治理、課程共建與共享、教師交流與發展、課堂教學與教研、設施管理與共享、辦學特色與成效、質量監控與評價等方面實現共享、互通、合作、共生,進而實現集團內優質教育資源品牌的輻射推廣與合成再造。
宿城區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秋季招生實施辦法來了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教育工作部署要求,依據《宿遷市2019年中心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指導意見》(宿教基發〔2019〕19號)及《宿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施教區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資格認定辦法》(宿區教發〔2015〕31號)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基本原則
1.屬地管理原則。義務教育招生堅持“以校為主,區級統籌,分類管理”的原則,區教育局組織和指導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各校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校招生工作。
2.免試就近原則。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按施教區認定條件免試就近入學,鄉鎮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按行政區劃范圍免試就近入學。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未入學的宿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3.落實法定責任。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收義務教育的權利,落實聯控聯保工作機制,切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相關部門根據情節輕重,依法追究責任。
4.公平公開原則。各校及時公布招生簡章、報名辦法、招生范圍、招生方式、監督舉報途徑等相關信息,城區符合施教區認定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實行網上報名。公辦初中錄取的施教區外學生畢業時不納入熱點普通高中指標生范圍。
二、報名條件
(一)招生對象
1. 小學:年滿6周歲(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由區教育局審核批準。任何學校不得招收年齡不足或已有小學學籍的兒童入學。
2.初中:小學應屆畢業生。
(二)城區公辦中小學入學條件
1.符合施教區認定條件入學:適齡兒童少年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常住戶口,其戶口原則上應隨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監護人房屋產權證、實際居住地三者保持一致。每套住房小學六年內、初中三年內原則上只安排一名適齡兒童在施教區學校就讀(一戶多子女除外)。適齡兒童少年報名資料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報名資格。
(1)適齡兒童少年戶口和父母(法定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在同一戶籍:
①適齡兒童少年隨父母一方在施教區實際居住,父母中另一方為非施教區戶籍的現役軍人的;
②父母離異,適齡兒童隨監護人戶口在施教區的;
③適齡兒童為孤兒,戶口隨監護人在施教區的;
④父母雙方均為非施教區戶籍的現役軍人或長期因公出國(境)、支援邊疆建設,適齡兒童少年為施教區單立戶籍的;
⑤符合《宿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施教區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資格認定辦法》的其他情形的。
(2)拆遷家庭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拆遷家庭選擇貨幣安置且施教區外無房的,或者選擇房屋安置且為期房的,拆遷過渡期兩個學年度內,監護人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在原施教區學校報名。
2.特殊兒童入學:依據有關招生文件精神,中心城區適齡盲、聾啞殘疾兒童原則上到宿豫區特殊教育學校入學,智障兒童原則上到宿城區啟智學校入學,重度智障可到專門康復機構接受康復訓練。具備隨班就讀條件的適齡特殊兒童少年入學或休學康復后復學,經區級以上教育、衛健、殘聯等部門指定的有資質專業機構確認或評估鑒定,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有關要求的,可到所屬施教區公辦學校隨班就讀,學校不得拒收。
3.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處于義務教育階段、隨務工父母(法定監護人)來宿城區居住、非宿城區戶籍且在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的適齡兒童。不包括中心城區戶籍在市內跨區流動的務工人員子女。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我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應在宿城區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并在我區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均連續三個月以上(相關證照年限計算均至當年7月31日止),由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戶口簿和父母(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宿城區連續居住滿三個月的居住證;
(3)父母(法定監護人)相對穩定工作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個人繳納社會保險連續且滿三個月憑證,或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連續且滿三個月有效營業執照;
(4)經住建部門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
符合以上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父母(法定監護人)持以上材料,于規定時間到宿城區教育局報名登記,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若外來務工人員(法定監護人)在為其隨遷子女報名登記時提供與事實不符材料,一經查實,區教育局將不予安排。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
(1)公民辦學校同步進行招生,具體參照各校招生簡章。
(2)小學招生宣傳時間不得早于7月1日,集中報名時間為7月11日-7月26日;初中招生宣傳時間不得早于6月18日,集中報名時間為6月27日-7月10日。
2.報名方式
(1)城區公辦學校:符合施教區認定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登錄“宿遷市義務教育陽光招生系統”(http://ygzs.sqjy.cn)報名入學。如因特殊原因無法登錄網上報名系統的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可持相關材料到學校現場報名審核。
(2)鄉鎮及其他學校:監護人可持相關材料到學校現場報名。
四、自主招生
1.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人數的民辦學校:
(1)報名時間:和公辦中小學招生報名時間同步。
(2)招生方式:電腦派位或面談。
2.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初中:
(1)報名時間:和公辦初中招生報名時間同步。
(2)招生方式:空余學位采用電腦派位或面談。
注:實行自主招生的學校,電腦派位或面談方案報區教育局審核批準后實施。
五、日程安排
1.5月31日,公布2019年宿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秋季招生實施辦法及施教區劃分。
2.6月10日前,各校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簡章報區教育局審核。
3.6月11-15日,審核各校招生方案及招生簡章。
4.6月18日,各初中發布招生簡章。
5.6月25日,各小學發布招生簡章。
6.6月27日-7月10日,公辦初中報名及材料驗證(驗證材料:監護人及適齡兒童少年在本施教區的戶口簿或居住證、房屋產權證、小學畢業證等);民辦初中自主招生。
7.7月11日-15日,各初中發放符合施教區認定條件的學生錄取通知書或公示新生入學名單。
8.7月11 -26日,公辦小學報名及材料驗證(驗證材料:監護人及適齡兒童少年在本施教區的戶口簿或居住證、房屋產權證等);民辦小學報名及材料審核,民辦小學自主招生。
9.7月22-24日,初中未被錄取的宿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和符合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條件的父母(法定監護人)帶齊相關材料,到宿城區教育局報名登記。
10.7月25—31日,驗證初中材料。
11.7月27-31日,各小學發放錄取通知書或公示新生入學名單。
12.8月5-7日,小學未被錄取的宿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和符合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父母(法定監護人)帶齊相關材料,到宿城區教育局報名登記。
13.8月8—14日,驗證小學材料。
14.8月10—17日,統籌安排初中入學。
15.8月20—27日,統籌安排小學入學。
16.9月30日前,學校完成新生學籍注冊。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優化便民服務。各校要按照省市區招生要求,制定本校招生方案和招生簡章,報區教育局審核批準后組織實施;做好招生政策宣傳解釋工作,熱情接待家長來電來訪,對符合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不得以各種借口推諉、拒收。凡屬本施教區內的問題和矛盾,要及時、妥善進行處理,確保群眾滿意和社會穩定。
2.堅持免試入學,實行均衡編班。所有公民辦學校均不得舉行或變相舉行與入學相關的統一筆試或統一知識性考試,不得將競賽成績、獲獎情況或者考級證書等作為入學條件和編班依據,不得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其他教育機構合作選拔生源,不得舉辦各種名義的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或以分層走班等形式的變相分班等。嚴格按課程標準實施教學,一年級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
3.規范學籍管理,嚴格控制班額。嚴格執行江蘇省中小學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確保“一人一籍,籍隨人走”。新生入學起1個月內為其建立學籍,并逐步完善學籍檔案。落實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和管理標準,起始年級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班額招生,起始年級班額不得超過55人,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杜絕出現超大班額。
4.嚴肅招生紀律,落實責任追究。各校要貫徹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和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違規辦學行為專項治理相關要求,切實承擔起招生工作的主體責任,明確紀律要求,嚴格執行政策,規范招生行為。招生期間,區教育局組織開展逐校檢查,重點排查違規招生的學校,及時糾正和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要嚴肅查處追責。招生咨詢電話:82960243,
招生監督電話:82960314、82960858。
本辦法由宿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