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節日市場價格秩序,優化節日消費環境,12月28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分析元旦、春節期間市場消費特點,查找本地節日市場價格監管的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提前周密部署,加大重點領域、重要商品的價格監管力度,及時化解價格矛盾,妥善處理價格糾紛,有效防范和穩妥處置價格突發事件,努力營造良好的節日消費環境。
抓住重點領域,規范市場秩序
一是加強生活必需品價格監管。加強豬肉和易受季節變動影響的蔬菜等農副產品的市場價格監管,根據重要民生商品價格動態,加強市場巡查,對供應偏緊、價格上漲較快的商品和服務,加大檢查頻次,嚴肅查處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串通漲價等違法行為,主動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保供穩價工作。
二是加強防疫物資價格監管。兩節期間,繼續密切關注口罩、熔噴布、紡粘無紡布等防疫物資的價格動向,持續強化對口罩等防疫用品及其生產材料的價格監管力度,加強市場巡查檢查,堅決打擊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
三是加強交通運輸和旅游市場價格監管。切實做好交通運輸和旅游市場價格監管,加大巡查檢查力度,著力規范公路、鐵路、民航、旅游景區、餐飲、住宿、娛樂、停車場等領域價格秩序,重點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擅自增設收費項目、變相提高價格、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執行優惠措施等價格違法行為。
四是加強電商平臺價格監管。以線上購物、社區團購、外賣、打車平臺為重點,加強對線上商品零售企業以及電子商務平臺的價格政策提醒告誡,督促經營者加強價格自律,規范各類促銷行為,依法查處虛構原價、誤導性價格標示、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違法行為。
五是加強名優白酒價格監管。元旦、春節適逢名優白酒銷售旺季,密切關注名優白酒銷售價格行為以及地產名酒企業的價格行為,加大對重點企業、重點環節、重點商品的巡查力度,嚴肅查處哄抬價格、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優化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
一是密切關注市場價格動態。密切關注疫情、氣象變化與節假日疊加形成的潛在價格波動風險形成的相關領域價格波動,密切關注消費量大的糧油肉禽蛋菜奶等農副產品、茅臺等名優白酒、防疫物資和當地居民節日消費特色商品的線上線下市場價格,及時掌握最新市場價格動態。
二是統籌監督和檢查職能。綜合運用價格監督和價格檢查職能,統籌運用政策宣導、提醒告誡、行政約談、信用監管等價格監督手段以及巡查檢查、行政處罰等傳統價格檢查手段,以價格監督促價格檢查,以價格檢查強價格監督。對群眾反映集中、媒體關注度高的問題,要立即組織檢查,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對于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性質嚴重、社會影響大的典型案例,加大公開曝光力度,提高價格監管的威懾力。
三是強化信息化監管手段的運用。用好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12315舉報投訴熱線、微信公眾號、網絡交易監管平臺等渠道,加強預警分析研判,及時掌握重點領域價格輿情,實現監管關口前移。
交匯點記者 趙偉莉 洪葉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