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新區四措并舉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
2024年05月03日08:44 來源: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
今年以來,洋河新區四措并舉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助力中小企業做大做強,一季度,洋河新區共完成政府采購項目12個,涉及預算金額1664.12萬元,實際采購金額1371.8萬元,節約資金292.32萬元,資金節約率達17.57%。
一、統籌預留采購份額
要求主管預算單位統籌政府采購預算資金,對預算金額4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全部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對超過400萬元的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二、落實價格扣除評審優惠
經主管預算單位統籌后,對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以及預留份額項目中非預留部分的采購包,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要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報價給予 10%—20%(工程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分包的(小微企業應占到該分包合同金額30%以上),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要對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報價給予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
三、加快采購資金支付
對于有預付安排的合同,鼓勵采購人將合同預付款比例提高到30%以上。對于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采購人原則上應當自收到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支付到合同約定的供應商賬戶,鼓勵采購人完善內部流程,自收到發票后1個工作日內完成資金支付事宜。采購人和供應商對資金支付產生爭議的,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及時解決,保證資金支付效率。
四、推行政府采購電子履約保函(保險)
對確需收取履約保證金的政府采購項目,支持和鼓勵供應商自愿使用履約保函(保險)代替繳納履約保證金,供應商在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后,登錄“政府采購電子履約保函(保險)平臺”,選擇第三方機構并提交保函(保險)申請,經審核通過后支付相關費用即可,進一步降低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成本,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助力中小企業做大做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