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有效防范黨員干部在經濟交往中的廉政風險,近期,洋河新區組織對全區黨員干部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款物及參與民間借貸進行了自查自糾。
一是明確自查自糾范圍。依據《洋河新區關于進一步規范黨員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通知》(洋辦發〔2018〕23號),下發通知,明確自查自糾范圍、步驟,明確相關工作要求,要求全區各單位所有黨員干部(含聘用人員)本人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2018年10月1日之后發生,或者此前發生仍然延續到2018年10月1日之后的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住房、車輛等款物情況和參與民間借貸(包括私人擔保)情況。
二是過細自查自糾基數。截至目前,全區共有645名黨員干部參與自查自糾,零報告636人,報告說明情況9人,其中有6人參與民間私人擔保,3人參與民間借貸,目前已整改1人,作出說明8人。領導干部參與自查自糾76人,零報告75人,報告參與私人借貸1人,已整改到位。
三是確保自查自糾常態。新區紀工委將加大檢查力度,充分發揮基層紀檢委員監督作用,拓寬群眾舉報渠道,深挖問題線索,對發現有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住房、車輛等款物以及參與民間借貸(包括私人擔保)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等情況隱瞞不報的情況,一經發現從嚴從重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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