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泗陽縣民政局多措并舉做好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困境兒童福利事業總體發展勢頭良好,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和質量穩步提升。截至2020年7月31日,全縣共救助困境兒童316人,其中機構供養孤兒24人;社會散居孤兒247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45人,共發放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296.3萬元。
加強權益保護制度化。制定《泗陽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泗陽縣推進困境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和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泗政發〔2019〕127號),對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進行任務分解,按照“兒童優先”和“兒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建立健全申報制度。進一步健全審批機制,在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發放的申請審批程序上,嚴格按照困境兒童本人或其監護人申請、村(社區)上報、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的程序,做到困境兒童保障規范管理,防止漏報、瞞報、錯報的情況發生。
加強責任落實清晰化。嚴格落實走訪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和“誰走訪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監護人責任、義務,定期對困境兒童養育狀況進行走訪、監督、評估,全方位保障其基本生活、就醫、就學等。村居(社區)兒童主任定期對困境兒童組織開展學習、生活、心理等情況的走訪、監督、評估工作,及時了解和掌握困境兒童基本動態。嚴格落實鄉鎮級民政部門與困境兒童的監護人簽訂協議,最大限度維系困境兒童原有家庭環境,保障其在健康環境中成長。
加強檔案管理標準化。健全完善已享受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兒童信息檔案,按照“誰形成、誰負責”的原則,做好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移交、保管和利用工作。紙質載體內容明細清楚,做到一人一檔,資料詳實,在校就讀的困境兒童需提供相關就讀證明,方能繼續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兒童檔案實行分級管理,縣民政局兒童福利科為困境兒童建立紙質和電子檔案,鄉鎮(街道)為困境兒童建立紙質檔案,目前全縣所有困境兒童均已建立一人一檔。
加強資金發放規范化。按照社會散居孤兒1220元/人/月、機構集中供養孤兒1880元/人/月、父母監護缺失的兒童976元/人/月、父母無力履行監護職責的兒童732元/人/月的標準,按月足額將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直接撥付到困境兒童個人帳戶或福利機構集體帳戶,防止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的情況發生。每月按時做好資金公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符合條件的新增困境兒童及時享受國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