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地下水資源保護,嚴厲打擊非法取水行為,確保洋河新區地下水水量和水質,為洋河高質量綠色發展打牢堅實基礎,自2021年11月8起至2021年12月8日,宿遷市水利局開展洋河新區非法取水專項行動。為擴大線索,取得實效,本次專項行動設置了有獎舉報,歡迎廣大市民參與本次活動。
一、舉報范圍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我市洋河新區范圍內違法鑿井取水行為進行舉報。
二、舉報內容
(一)單位和個人違法取用地下水的(農業灌溉、農村生活和零星畜禽養殖用水的除外);
(二)為未取得取水許可批準文件的單位和個人開鑿水井的;
(三)假借環境監測、工程勘探等名義違法鑿井或取水的。
三、舉報方式
舉報人可通過電話和信件方式進行舉報。
舉報電話:12345,84399110。
信件郵寄地址:宿遷市人民大道4號,郵編:223800。
四、獎勵條件
各類舉報由宿遷市水政監察支隊進行復核和查實,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給予獎勵:
(一)實名舉報;
(二)舉報人應提供非法取水發生地的具體地點;
(三)舉報內容屬實;
(四)對同一違法行為有多人舉報的,獎勵最先舉報者;
(五)對舉報人信息不明、舉報事實不清、舉報人不提供聯系方式、舉報的涉嫌違法行為已由相關部門查處、具有監管職責工作人員舉報的,不予獎勵。
五、獎勵標準
舉報內容經核查屬實的,對舉報違法開鑿地下水的舉報人,按照井深規模給予一次性現金獎勵。其中,井深小于60米(不含)的獎勵500元,井深大于60米(含)的獎勵2000元。
六、獎金領取
舉報問題經調查核實后,將通知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領取獎金。舉報人應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宿遷市水政監察支隊領取獎金。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保密規定
舉報受理單位將嚴格保障舉報人信息安全,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透漏舉報人的有關情況。
宿遷市水利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