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散 | 宿遷啟動II級臭氧污染應急管控措施
2022年04月11日14:18 來源:宿遷市生態環境局
根據省大氣辦預測預警通知,4月11日—4月12日,宿遷市臭氧8小時滑動平均濃度將超過160微克/立方米。經綜合研判,決定從4月11日0點起,啟動II級臭氧污染應急管控響應機制。
其中,納入應急減排清單中的150家企業執行宿污防指辦〔2022〕14號文件中明確的II級應急管控措施。
其他企業執行以下應急管控措施:
具體管控措施
一、油墨、涂料、膠黏劑生產企業的配料、融化、預混、分散、調和、融化、攪拌、過濾、調整、灌裝、包裝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產;
二、醫藥、農藥生產企業停產30%(含)以上;
三、使用溶劑型涂料的工業涂裝企業調漆、涂裝、干燥/烘干工序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產;
四、使用溶劑型油墨的包裝印刷企業供墨、涂布、印刷、覆膜、復合、上光、清洗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產;
五、人造板制造企業的調膠、施膠、預壓、熱壓、干燥涉VOCs排放工序停產;
六、再生塑料制造、塑料人造革制造、合成革制造企業停產50%(含)以上;
七、紡織印染企業的染色、印花、定型、涂層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產50%以上;
八、使用溶劑型偶聯劑、粘合劑、普通芳烴油、煤焦油的橡膠制品制造企業煉膠、壓延、粘合、成型、硫化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產;
九、石化、化工企業不得安排全廠開停車作業,不得開展設備、儲罐或管道清洗、清掃、放空等裝置維修作業;
十、除保障民生供應的油品裝卸作業外,轄區所有加油碼頭、加油站卸油作業時間調整到當日18時至次日8時期間;
十一、8時至18時,建成區范圍內使用溶劑型涂料的汽修企業停止噴涂工序作業;
十二、嚴禁露天燒烤,以及露天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和落葉等;
十三、城市建成區3公里范圍內涉VOCs排放企業實施停產調控;
十四、8點至18點,停止城市建成區3公里范圍內的大中型裝修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道路劃線作業、道路瀝青鋪設作業(應急施工工程及市級人民政府批準實施的重要工程除外);
十五、加強城市建成區3公里范圍內飯店餐飲油煙凈化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督巡查,未安裝、未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達不到凈化效果的餐飲單位,依法停業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