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落實監管責任至關重要。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二次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明確,目標責任制、信用記錄、聯防聯控、全過程監控和信息化追溯等制度,壓緊壓實政府及其部門監督管理責任。
《固廢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負責。同時強調,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
為此,宿遷市專門設立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將固廢污染防治列為攻堅戰的重要任務進行統籌推進,建立“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聽取匯報,市污防指辦每月召開指揮部會議,市生態環境局每周例會,環境質量每日通報”的工作機制,落實固廢污染防治工作。
在此基礎上,研究編制《宿遷市“十四五”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規劃》,同步印發《宿遷市危廢固廢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等文件,進一步明確各部門職責,完善工作體系,形成工作合力;出臺《2021年度宿遷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計劃》,壓緊壓實各地、各部門固廢污染防治工作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宿遷市還將“一般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等指標納入高質量發展監測指標評價體系,充分發揮考核評價“指揮棒”作用,引導各地、各部門主動擔當、履職盡責,全方位、立體化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持續改善全市環境質量。
逐條對標《固廢法》法條,宿遷各地、各部門高度重視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尤其把治理危廢擺在重中之重,全力實施信息化管理,積極培育專業化隊伍,嚴格落實目標化考核,切實從源頭管控好固體廢物污染,堅決守住安全底線,確保環境質量“只能變好,不能變壞”。
擬稿:高云龍、劉慶靜
審核:徐萬寧、吳昌金
審簽:陳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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