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生態環境廳 省交通運輸廳 省市場監管局 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江蘇省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環辦【2020】318號)要求——
2021年7月1日起,宿遷將全面實行超標排放汽車的檢測與維護閉環管理。
啥意思吶?
一句話理解就是——
今后凡是在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I站)環保檢測不合格的機動車(包含汽油車)必須在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公示的18家開展汽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企業(M站)進行維修治理,維修合格后再到原汽車排放檢驗機構進行復檢,確保復檢達標排放后方可上路行駛,未在M站維修治理的車輛將不予復檢。
名詞解釋:I/M制度——
I即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I站)
M即開展汽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企業(M站)
具體在我市指的就是在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公示的這18家開展汽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企業啦!
拎重點詳細解釋版——
實施I/M制度后,凡是在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I站)環檢結果超標的機動車,汽車排放檢驗機構通過書面告知、手機短信等方式通知汽車所有人或使用人到任一家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公示的開展汽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企業(M站)進行維修治理,確保治理后達標排放,憑借《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到汽車排放檢驗機構進行復檢,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駛。
同時,生態環境部門和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對機動車環保檢測機構(I站)、治理維修企業(M站)進行嚴格監管,建立“一車一檔”,確保環保檢測不合格車輛和維修治理信息一一對應,杜絕未經維修治理的超標車輛通過年度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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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杜亞男/二審:湯娟/終審:馮波
作者: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