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嘍~大家好
今天環小生要給大家說一個
生態環境方面的新動態!
宿遷已制定印發實施方案,在中心城區啟動噴繪、寫真、印刷行業專項整治。各縣可參考執行,切實提升噴繪、寫真、印刷行業科學化、規范化、長效化管理水平,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此次專項整治圍繞打贏藍天保衛戰總目標總任務,按照“屬地負責、限期整改,建檔立卡、分類推進,依法治理、長效監管”的原則,分建檔宣傳、集中選址、長效管理三個階段實施,科學推進城區各類噴繪、寫真、印刷企業和個體經營戶落實治理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成效,為營造“整潔、有序、美觀、文明、安全”的城市環境,建設生態宜居美麗新宿遷作出積極貢獻。
整治要求具體有哪些?
一、鼓勵噴繪、寫真、印刷經營行業使用《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中明確的膠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和柔性油墨(吸收性承印物),該類企業和經營戶不需要建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收集處理裝置。
二、對使用VOCs質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溶劑油墨、水性油墨、雕刻凹印油墨的企業和個體經營戶,屬地政府(管委會)將根據集中作業點布置情況,推進該類企業和個體經營戶集中作業、集中收集、集中處理、集中排放。企業和個體經營戶適當支付相關費用。
三、對繼續使用VOCs質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溶劑油墨、水性油墨、雕刻凹印油墨的,又未實施集中作業的企業和個體經營戶,相關職能部門將依法納入重點監管范圍,嚴格執法檢查。
按照專項整治“時間表”,今年12月31日前,各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要結合實際選定1-2個點位,作為集中作業點,對照治理標準和排查情況,完成有關企業和個體經營戶集中搬遷;此后,進入長效管理階段,嚴厲打擊回潮現象、防止反彈,建立完善長效機制。
小環叨叨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零八條明確,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或者未采取減少廢氣排放措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來源: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