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我市工業企業綠色轉型升級,打造一批綠色環保工業企業典型,宿遷市生態環境局近期出臺辦法,加大對環保綠色信任企業的服務與扶持力度。
辦法規定,企業要獲得環保綠色信任,首先要納入省環保信用評價系統,并遵守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近年內無環境違法違規失信行為,符合現行產業政策,生產工藝、技術、產品屬產業結構目錄鼓勵類別,申領并按排污許可證要求進行排放,排放穩定達標、在線監測規范,有一定的知名度、影響力,按要求開展生態環境安全專項排查整治。
被評為環保綠色信任企業的將享受多項利好。除了加大典型宣傳,提高“環保綠色信任企業”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外,還有壓減檢查頻次,在各類生態環境專項檢查、交叉互查、重大活動保障督查中,適用豁免檢查;落實豁免政策,在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階段,免予執行停產限產等管控措施;提高“放管服”水平,對項目環評審批需要總量平衡的,優先調劑總量,需要通過排污權交易的,優先統籌考慮;給予資金扶持,優先安排環保補助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推動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環保綠色信任企業名單將實施動態管理。若產生不適宜被評為“環保綠色信任企業”信息的,將按規定取消其相關稱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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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蔣艷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