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企業代表,我認為出臺這個規范性文件很有必要,而且十分及時。”
4月22日下午,在宿遷市生態環境局會議室,來自沭陽方圓地毯有限公司的常務副總經理毛廣濤,在《宿遷市強化出租物業業主和管理人生態環境保護及安全生產責任暫行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聽證會上發言道。
為從源頭解決“散亂污”企業環境污染及安全生產問題,建立長效管控機制,今年2月以來,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應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起草《辦法》,并廣泛征求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直部門及社會各界意見。
按照《宿遷市規范化文件制定與管理辦法》要求,在匯總吸收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當日下午,來自人大、政協、工商聯、律師、企業等社會各界代表共20多人參加《辦法》聽證會。
“為落實出租物業業主和管理人生態環境保護及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出租物業生產經營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管理,切實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路黃中就《辦法》起草的背景作了簡單說明。
市生態環境局法規標準與科技處處長周家軍,就《辦法》詳細內容進行了匯報講解。隨后大家各抒己見,暢所欲言,結合自身實際,暢談對《辦法》的看法。“我們會認真研究各位代表的發言,將大家的建議與意見納入《辦法》修改中。”周家軍介紹。
“據不完全統計,20年來政府推動、社會參與建成的廠房,全市有近千萬平方米。這些廠房在招引企業、助推當地經濟發展起到很大作用。但這些廠房在出租中也存在不少問題。”路黃中告訴記者,“制定這樣的規范性文件,在全國尚屬首家,沒有可借鑒的文本,因此難度很大。我們主要是從源頭抓起,明確責任,出臺創新性管理辦法,對小微企業不僅沒有影響,反而會助推小微企業健康發展。”
記者了解到,該《辦法》擬于今年7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