喲~筒子們
我胡漢三
我環曉生又來啦~!
最近,咱宿遷生態系統工作又有了新動向!2019年年底前啊,要在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以下簡稱“三項制度”),有效規范全市生態環境部門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許可等行政執法行為!
環醬從今天開始
將分三次
給大家系統的介紹這三個制度
現在咱們先一起來看
第一個制度滴具體內容~
(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全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應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明確公示內容的采集、傳遞、審核、發布職責,規范信息公示內容的標準、格式。以政務網站為主要公開載體,以新媒體、辦事大廳公示欄、服務窗口等為補充,建立行政執法公示專欄,加強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動態調整。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不宜公開的信息,依法確需公開的,應作適當處理后公開。發現公開的行政執法信息不準確的,應及時予以更正。
1、強化事前公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江蘇省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等要求,向社會主動公開以下行政執法信息:
(1)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委托執法依據等規范性文件。
(2)本部門機構設置、工作職責、執法人員等信息。
?。?)本部門及所屬行政執法主體的權力和責任清單、“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等清單信息。
(4)本部門行政許可服務指南、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以及示范文本,咨詢服務、投訴舉報途徑等信息。
?。?)本部門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流程及對本部門行政執法的監督方式和救濟渠道。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生態環境行政執法信息。
2、規范事中公示
?。?)公示執法身份。執法人員在進行監督檢查、調查取證、送達執法文書以及實施查封、扣押等執法活動時,必須主動出示有效的執法證件表明身份。有關統一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做好告知說明。執法人員在行政執法活動中應依法出具執法文書,告知行政相對人執法事由、執法依據、權利義務、救濟渠道等內容,并做好說明解釋工作。
?。?)明示崗位信息。行政許可、群眾來訪受理等政務服務窗口應設置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員崗位職責、申請材料示范文本,以及辦理進度查詢、咨詢服務、投訴舉報途徑等信息。
3、加強事后公開
?。?)及時公開執法決定。行政執法決定(結果)應在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執法機關、執法對象、執法類別、執法結論等信息。除另有規定外,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應在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
?。?)動態更新信息內容。建立健全執法決定信息公開發布、撤銷與更新機制,已公開的行政執法決定被依法撤銷、確認違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應當及時從信息公示平臺撤下原行政執法決定信息。
?。?)拓展應用環境信息。拓展行政執法決定信息應用范圍,嚴格落實江蘇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向社會公開行政執法決定信息,對生態環境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進行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