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宿遷市工傷保險市區統籌方案的通知》(宿政辦發〔2020〕29號),進一步推進宿遷市工傷保險市區統籌工作,近期,宿遷市人社局會同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人行梳理形成了《工傷保險市區統籌任務清單》。
一是開展政策宣傳。通過各種渠道宣傳市區統籌方案內容,解讀市區統籌對工傷職工、用人單位和定點機構的影響。
二是規范參保繳費及待遇支付標準。按《工傷保險條例》、《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和《宿遷市工傷保險市級統籌實施細則》規定,統一工傷保險參保范圍對象、行業風險類別劃分、基金支付范圍和支付標準。
三是預決算編制。市區作為一個預算單位,市財政局會同市人社局、市稅務局共同組織編制工傷保險基金預決算。
四是統一基金收支管理。規范基金征收入庫流程;處理統籌結余;返還三縣基金累計結余;制定基金撥付計劃,確保市區工傷保險待遇有序發放。
五是統一經辦流程和信息系統。保留各區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實行分級經辦;統一工傷定期待遇發放時間;完成全省統一的工傷保險信息平臺本地化改造。
六是建立責任分擔機制。建立市區統籌基金責任分擔機制;預算年度內,在各區完成規定收支任務前提下,對當期合規缺口給予補助。
七是執行配套政策。待《江蘇省工傷保險費率管理辦法》、《江蘇省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方案》、《省人社廳關于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等配套政策出臺后,組織培訓學習,嚴格執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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