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方案》明確了2019-2021年三年的具體目標任務,2019-2021年,全市共開展各類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45萬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訓16萬人次以上;三年培訓企業新型學徒3000名。到2021年底,全市技能勞動者占就業人員總量的比例達28%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的比例達32%以上。
《實施方案》提出三項重點行動,明確六條主要舉措,全面提升勞動者技能素質,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落地落實。
一、實施三項重點行動
1、企業職工技能提升行動。發揮企業主體作用,鼓勵企業開展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轉業培訓、學徒培訓、崗位練兵、技術比武等活動,并按規定給予支持和補貼。
2、就業重點群體技能培訓行動。針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等就業重點群體持續實施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計劃。對有創業愿望的開展創業培訓。對參加培訓并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的,按規定給予補貼。
二、采取六條主要舉措
1、完善培訓補貼政策。勞動者在戶籍地、常住地、求職就業地參加培訓、取得證書的,均可按規定給予補貼,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過3次,但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不重復享受。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培訓機構),可先行撥付不高于50%的培訓補貼資金。
2、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此次三年行動計劃,按規定優先使用從失業保險基金歷年滾存結余中提取的1.8億元資金,不敷使用的,按程序可使用一定比例的就業補助資金、地方人才經費和行業產業發展經費中用于職業技能培訓的資金。
3、創新培訓內容方式。加強職業技能、職業素質和求職能力等綜合性培訓,將職業道德、職業規范、工匠精神、安全環保、健康衛生、就業指導等內容貫穿培訓全過程。
4、強化基地載體建設。支持企業設立職工培訓中心,與職業院校共建實訓中心、教學工廠。
5、深化培訓“放管服”改革。建立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目錄清單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培訓項目、培訓機構和評價機構目錄。建立培訓機構信用等級評定制度,加強對培訓機構、培訓過程和培訓質量的監管。
6、健全考核評價體系。加強考評員和質量督導員隊伍建設,加強培訓過程管理,保證培訓質量和效果。